采购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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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smc202537) 川北医学院临江校区医博馆展陈建设项目设计服务采购项目更正公告(第三次)

阅读次数: 日期:2025-12-10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川北医学院临江校区医博馆展陈建设项目设计服务采购项目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nsmc202537

首次公告日期:2025年123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公告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1原采购文件及采购公告中所有关于2025年1214的日期描述均更正为2025年1225

更正内容2将采购文件第八章 磋商办法 六、磋商细则及标准 综合评分明细表—2—“商务部分”中的企业资质要求:“1.供应商具有中国展览馆协会展览工程企业水平证书,二级得0.5分,一级得1.5分:2.供应商具有中国博物馆协会博物馆陈列展览设计单位资质,乙级得0.5分,甲级得1.5分。”删除。

更正内容3:将采购文件第八章 磋商办法——综合评分明细表—3—设计方案 针对设计的答辩情况:“供应商指派本项目负责人进行现场答辩,针对评委的问题,讲解深入、到位;整体效果展示充分、完整,完全符合项目需求,科学合理、针对性强、可行性高的得8分……”更正为“供应商指派本项目负责人进行现场答辩,针对评委的问题,讲解深入、到位;整体效果展示充分、完整,完全符合项目需求,科学合理、针对性强、可行性高的得11分……”

更正内容4:“商务部分-企业承诺”中“1.凡参与本项目投标的单位,其设计理念、设计方案、效果图等内容,自投标之日起,均默认为采购人可无偿使用;无条件根据采购人需求,修改设计方案。2.中标单位必须全程参与项目建设、施工、布展、验收等各环节;提供法人签字并盖章的承诺书得2分,不提供不得分。”修改为“1.凡参与本项目投标的单位,其设计理念、设计方案、效果图等内容,自投标之日起,均默认为采购人可无偿使用。2.中标单位必须全程参与项目建设、施工、布展、验收等各环节;无条件根据采购人需求,修改设计方案;提供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并盖供应商单位公章的承诺书得2分,不提供不得分。”

内容不变

三、其他补充事宜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人:川北医学院

通讯地址:川北医学院临江校区

联系人:帅老师

联系方式:0817-3352318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四川川宏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通讯地址:南充市嘉陵区陈寿路474号

联系人:王女士

联系方式:0817-363038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