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院系:
为进一步加强大学生创新创业导师队伍建设,根据《川北医学院大学生创新创业导师管理办法》(川北医发[2021]156号文件)(见附件1)精神,学校决定开展大学生创新创业导师推荐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推荐要求
推荐范围及条件按照《川北医学院大学生创新创业导师管理办法》(川北医发[2021]156号文件)(见附件1)精神执行。
二、工作程序
(一)符合条件的申请人填写《川北医学院大学生创新创业导师申请表》或由推荐单位填写《川北医学院大学生创新创业导师推荐表》。
(二)各院系对申报或推荐的导师进行审核并报创新创业学院。
(三)创新创业学院组织专家对自荐、推荐的导师进行综合考查和评定,并将结果报学校创新创业工作领导小组审定。
(四)经学校审定同意后,入选的创业创业导师由学校颁发聘书,纳入导师库管理。
三、推荐名额
请各院系按不低于附件4分配的名额进行推荐。党政部门教师按己所属学科于相应院系参与推荐。
四、相关要求
(一)请各院系做好推荐人员的初审工作。
(二)请各院系于11月26日前将《川北医学院大学生创新创业导师申请表》或《川北医学院大学生创新创业导师推荐表》(见附件2)、《川北医学院大学生创新创业导师选拔汇总表》(见附件3)纸质版一式1份报送创新创业学院(高坪校区图书信息楼一楼教务处办公室对面),电子版以院系为单位打包于11月26日前发送至cxcyxy@nsmc.edu.cn(电子文件包名称为“**学院大学生创新创业导师申报材料”)
联系人:李禄峰
联系电话:13890764646
川北医学院创新创业学院
2021年11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