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院系:
根据《关于印发< 川北医学院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管理办法>的通知》(川北医发〔2022〕40号)精神,为加强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以下简称“大创项目”)的过程管理,拟对2023年度立项的大创项目执行情况中期检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范围
2023年度立项的国家级和省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不含提前结题项目,见附件1),校级项目需在今年内完成结题(结题安排另行通知)。
二、检查方式
本次项目的中期检查工作按照个人自查、院系审查和学校复查的方式进行。在各项目进行自查的基础上,项目所在二级院系进行复查,创新创业学院进行抽查。
三、检查内容
中期检查主要对照项目申报书检查项目的执行进度情况、项目研究阶段性成果、存在的问题以及下阶段工作计划等内容。其中阶段性成果主要包括:调研报告及研究论文撰写、专利发明申请、参加竞赛获奖、成果转化、获得风险投资等情况。
四、检查时间
2024年9月14日—9月30日。
五、检查流程
1.项目负责人填写《川北医学院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中期检查表》(附件2),经指导老师同意后交所在院系审查。
2.各院系按照《川北医学院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管理办法》项目过程管理的要求,对项目完成情况进行检查,认真填写项目中期检查意见,并在9月30日前将检查结果汇总表(附件3)电子版通过OA发送创新创业学院王小娟,纸质版签字盖章后交高坪校区太阳城204创新创业学院。
3.学校复查。学校将以抽查方式进行复查,抽查安排另行通知。抽查的项目需准备5分钟时长的汇报PPT,内容包括项目研究内容、预期目标、实施情况、阶段性成果及下一步计划等。
五、结果运用
1.中期检查考核结果分为“通过”“警告”和“不通过”三个等级。中期考核结果为“不通过”的项目,将终止项目,并停止使用项目经费。
2.中期检查考核结果为“警告”的项目,限期整改。项目负责人须在成绩公布三个月内进行整改,并将整改报告以书面形式上交所在院系。院系根据整改情况,决定是否终止项目。
3.未按学校要求接受中期检查的项目将作终止项目处理。
六、其他要求
1.各院系要高度重视大创项目过程管理工作,认真组织实施督促项目负责人和指导教师做好中期检查工作,对于中期检查发现的问题要高度重视并及时提出整改措施,发现的个性问题要约谈项目负责人。
2.各院系要做好相关检查工作的材料收集、整理以及工作记录留存工作。
联系人:王小娟,联系电话:0817-3359889。
附件:
1.2023年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国家级、省级在研项目名单
2.川北医学院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中期检查表
3.2023年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中期检查汇总表
创新创业学院
2024年9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