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院系:
按照《四川省教育厅关于开展2023年省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立项和结题验收工作的通知》(川教厅办函〔2023〕10号)文要求,结合《川北医学院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项目管理办法》(川北医发〔2022〕40号)相关结题要求,学校将开展2023年秋季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简称“大创项目”)结题验收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结题验收范围
2021-2023年度批准立项尚未结题的各级大创项目(见附件1-3)。
二、需提交的材料
1.结题报告。项目团队填写《大创项目结题报告》(见附件4),包括项目执行情况、成果形式(名称)及社会影响等情况、应用前景评价及必要的说明;经费使用情况;对项目完成情况的自我评价等。
2.项目成果统计表。项目团队填写《大创项目成果统计表》(见附件5),提交项目成果支撑材料,包括公开发表的论文(含录用通知书)、专利证书、创业策划书、调研报告(仅校级项目)、竞赛获奖证书等。具体结题条件详见《川北医学院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项目管理办法》(川北医发〔2022〕40号)文件。
3.项目实施过程记录册及项目实施心得体会。
三、结题验收方式
1.项目负责人提交材料。项目结题材料经指导老师审核后,将《大创项目结项报告》(见附件4)、《大创项目成果统计表》(附件5)以及支撑材料、项目实施过程记录册及心得体会(纸质版和电子版)送交项目负责人所在院系初审。电子材料以“院系-项目编号-项目负责人姓名”的方式命名。
2.院系初审。由各院系创新创业工作小组统一收集相关材料,进行项目初审,并给出每个项目结题结果(合格、不合格)。在10月31日之前提交《川北医学院2023年秋期大创项目结题汇总表》(见附件6)(签字盖章)及学生提交的材料交至创新创业学院(太阳城204办公室);电子材料(附件4、附件5、附件6及支撑材料)以“院系+2023年秋期大创项目结题”命名打包发送至邮箱:cxcyxy@nsmc.edu.cn。
3.创新创业学院复审验收。创新创业学院将组织相关专家进行复核验收。
四、其他说明
1.本次结题且需要进行报账的项目,请准备2份结题纸质材料,通过结题验收后到大学生创新创业俱乐部领取相关材料,自行到所在院系进行财务报销。
2.确因特殊原因需申请延期结题的项目(2021年立项的大创项目不再申请延期),应履行延期申请和审批手续,并提交《大创项目延期结题申请表》(附件7)。
3.结题工作时间紧、任务重,请各二级院系高度重视,认真做好学生结题指导和验收初审工作,保质保量完成结项工作完成。各院系项目结题情况将作为院系目标考核和下达下一年度项目申报指标的依据。
4.联系人:王小娟
电话:0817-3359889
邮箱:cxcyxy@nsmc.edu.cn。
附件:
1.2021年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尚未结题项目名单
2.2022年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尚未结题项目名单
3.2023年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立项名单
4.大创项目结题报告
5.大创项目成果统计表
6.川北医学院2023年秋期大创项目结题汇总表
7.大创项目延期结题申请表
川北医学院创新创业学院
2023年10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