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院系部: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高等学校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的实施意见》(国办发〔2015〕36号)和《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深化高等学校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的实施意见》(川办发〔2015〕64号)精神,增强大学生创新创业能力,学校决定启动2021年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校级项目的申报工作。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项目内容
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包括创新训练项目、创业训练项目和创业实践项目三类子项目。
1.创新训练子项目是本科生团队,在导师指导下,自主完成创新性实验方法的设计、实验条件的准备、实验的实施、数据处理与分析、报告撰写、成果(学术)交流等工作。
2.创业训练子项目是本科生团队,在导师指导下,团队中的每个学生在项目实施过程中扮演一个或多个具体的角色,通过编制商业计划书、开展可行性研究、模拟企业运行、进行一定程度的验证试验,撰写创业报告等工作。
3.创业实践子项目是本科生团队,在学校导师和企业导师共同指导下,采用前期创新训练项目(或创新性实验)的成果,提出一项具有市场前景的创新性产品或者服务,以此为基础开展创业实践活动。
二、项目建设原则
1.兴趣驱动:参与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的学生要对科学研究、创造发明或自主创业有浓厚兴趣,发挥主动学习、主动探索、主动实践的积极性,在自身兴趣的驱动和导师的有力指导下完成项目。
2.自主实践:创新创业训练项目的学生需自主设计方案、自主开展项目实践、自主管理项目。
3.重在过程:参加创新创业训练的学生需注重项目的实施过程,着重强调学生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在创新思维、创新实践、创新方法等方面的体验和收获。
三、项目申报条件
1.我校本科生均可申报,申报者须学有余力,对创新创业训练项目具有浓厚兴趣;项目以团队形式申请(4—6人),每个项目只能有一个负责人,且负责人在本轮申报中不能作为项目成员参与其他创新创业项目。本科生作为项目成员参与申报的项目不能超过两项。项目成员要求专业结构合理,鼓励学科交叉融合,鼓励跨学院、跨专业联合申报。
2.学生可在教师指导下开展自主选题立项,所立项目选题范围适合,目标内容明确清晰,具有创新性、探索性和可行性。
3.每个项目至少有一名指导教师,原则上每位指导教师最多只能指导3个项目。如指导教师近两年指导的项目结题验收不通过或中途撤项,则本次不得担任指导老师。
4.国家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执行时间为1年(特殊情况可适当申请延长,最多延长一年)。立项学生需充分利用寒暑假及课外时间完成研究计划,项目负责人必须在其进入专业实习前完成项目。
5.已获省级、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资助的项目,本次不再进行重复立项;同一申请人同一年度不得在不同项目之间交叉申报。
6.鼓励项目团队积极参加中国“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赛事,践行创新精神、加强创业意识和提升创新创业能力;积极参加“青年红色筑梦之旅”活动,将高校的智力、技术和项目资源辐射到广大农村地区,推动当地社会经济建设,助力精准扶贫和乡村振兴。
7.鼓励有创业教育培训和实训经历的学生积极申报创业项目。
四、项目经费
学校将按项目级别分批下拨经费。
五、激励政策
1.学生完成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后,经验收合格,每个项目组成员按规定计入创新创业学分;入选国家大学生创新创业年会的项目,学校视情况给予项目组追加研究经费支持。
2.对于获准立项项目的指导教师,根据《川北医学院教学工作量计算与管理暂行办法》认定教学工作量。其中,国家级或相当项目立项5学时/项,完成20学时/项;省部级或相当项目完成10学时/项,市厅级或相当项目完成2学时/项。入选国家大学生创新创业年会的项目或者项目参加比赛获奖者,按学校有关规定进行奖励。
3.项目成果参加“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挑战杯”比赛并且获奖或以第一作者发表在高层次期刊,学校将按规定进行奖励或追加经费支持。
六、申报流程
1.各院系部组织学生按申报类型填写《川北医学院2021年“国家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创新训练子项目申报书》、《川北医学院2021年“国家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创业训练子项目申报书》或《川北医学院2021年“国家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创业实践子项目申报书》、《川北医学院2021年“国家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申报汇总表》并将纸质版和电子版提交至各院系部。申报书电子文件命名为:项目类别-项目名称-负责人姓名-申报书,汇总表命名为项目类别-院系部名称-汇总表。
2.4月10日前:各学院对学生申报的各类子项目进行初评,按分配名额推荐项目并将申报材料纸质版交创新创业学院(图书信息大楼一楼),电子版通过OA发送至创新创业学院杨晓宏。
3.4月中旬学校组织专家对项目进行评审,确定校级立项项目,并择优推荐立项为省级及国家级项目。
七、有关要求
1.各学院要高度认识实施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对培养大学生创新意识和实践能力的重要意义,积极动员,认真组织开展申报工作,并为师生的科研活动提供便利条件,尽早部署,按时间节点完成申报工作。
2.教学科研人员要积极参与学生选题申报,在学生创新创业训练项目中为学生提供必要的指导、引导和帮助。
3.符合申报条件的学生要珍惜参与科研训练的机会,积极组建团队参与项目申报。
联系人:杨晓宏,联系电话:0817-3352701。
邮箱:yangxh@nsmc.edu.cn
附件:
1.川北医学院2021年“国家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申报计划表
2.川北医学院2021年“国家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创新训练项目申报书
3.川北医学院2021年“国家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申报汇总表
创新创业学院
2021年3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