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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闻公告

关于2017年度档案材料归档的通知

来源:图书档案馆 阅读次数: 日期:2022-10-12

学校各部门:

根据《高等学校档案管理办法》(教育部国家档案局27号令)、《四川省〈高等学校档案管理办法〉实施细则》(川教〔2017〕11号)、《川北医学院档案工作条例》相关规定,现将2017年度档案材料归档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1、请各部门于2018年6月30日前,将2017年度档案(含电子文档)整理、立卷后向学校档案室归档。

2、各部门需向学校档案室归档集中管理的档案材料清单见附件。该清单为档案室根据2001年归档范围拟定,如有不当之处,请及时与学校档案室联系。

3、学校档案严格执行预立卷制度,为提高档案立卷质量,请各部门兼职档案员收集、整理部门档案后,与学校档案室联系,档案室提供立卷辅导。

档案室联系方式:2242617 曹老师

4、各部门档案归档情况,将在7月上旬通过学校OA系统通报。

5、根据档案管理实际和相关规定,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医院、第二附属医院、法医鉴定中心等附属组织,因档案具有较强专业性,由附属组织档案室管理,不向学校档案室移交。

请各部门高度重视档案工作,本着为学校和部门历史负责的态度,加强部门档案工作的组织,督促兼职档案员加强档案的收集、整理、立卷工作,做到应收尽收、应归尽归。

特此通知。

附件:各部门2017年度档案归档清单(点击下载)

图书档案馆

二〇一八年五月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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