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各部门:
根据《高等学校档案管理办法》(教育部 国家档案局27号令)、《四川省〈高等学校档案管理办法〉实施细则》(川教〔2017〕11号)、《川北医学院档案工作管理办法》(川北医发〔2019〕18号)相关规定,现将2018年度档案归档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1、请各部门于2019年6月30日前,将2018年度档案整理、立卷后向学校档案室归档。
2、学校档案归档实行纸质档案和电子档案双套制,纸质档案同时有电子档案的,要同时归档电子档案。
3、各部门需移交学校档案室集中管理的档案材料清单见附件。
4、学校档案归档严格执行预立卷制度,为提高档案立卷质量,请各部门兼职档案员收集、整理部门档案后,与学校档案室联系,档案室提供立卷辅导。
档案室联系方式:2242617 曹老师
请各部门高度重视档案工作,本着为学校和部门历史负责的态度,加强部门档案工作的组织,督促兼职档案员加强档案的收集、整理、立卷工作,做到应收尽收、应归尽归。
特此通知。
附件:各部门2018年度档案归档清单(点击下载)
图书档案馆
二〇一九年四月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