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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闻公告

关于学校70周年校庆材料归档范围的通知

来源:图书档案馆 阅读次数: 日期:2022-10-14

学校各单位:

为保证学校重大活动档案及时、完整归档,根据《川北医学院重大活动档案管理规定》(川北医办〔2019〕15号)规定,现将学校70周年校庆活动相关材料归档范围通知如下,请各单位按照归档范围,及时整理相关材料,于2022年3月底前完成归档。

一、综合材料

1.学校党委常委会、校长办公会关于校庆工作的会议记录、纪要;

2.学校和各部门与校庆相关的工作方案、工作计划、发文、通知、公告;

3.校报与其他媒体关于学校的宣传报道材料、学校各部门与校庆相关的出版物、校庆宣传画册;

4.校史及校史审定记录材料;

5.嘉宾邀请函样品、邀请嘉宾名单、嘉宾回函、嘉宾签到材料。

二、校史馆建设材料

1.校史馆的设计图(CAD电子版)、施工图(CAD电子版)、竣工图(CAD电子版)、招标材料、施工材料、验收材料;

2.校史展陈设计方案、展陈的文字和图片材料(电子版)、招标材料、施工材料、展陈设计材料(电子版)、验收材料;

3.校史馆展陈材料清单(含档案材料、实物材料、电子材料);

4.校史馆参观记录;

5.校史馆解说材料;

6.校史馆解说人员名单。

三、校友类材料

1.校友会工作材料;

2.校友名册及校友数据库(数据库备份);

3.优秀校友的评定标准和评定结果;

4.优秀校友事迹材料;

5.校庆期间各类校友活动的邀请函、策划书、捐赠书、感谢信等图文资料。

四、校庆活动材料

与校庆相关的活动方案、活动策划、活动宣传报道、活动成果、活动总结等材料。

五、礼品与纪念品等实物材料

1.校友及友好单位捐赠的款、物清单和礼品实物(实物保存在校史馆的,在清单上注明存列地点);

2.嘉宾及相关单位贺信、贺函;

3.学校赠送校友的纪念品样品(食物类只要外包装);

4.学校制作的纪念徽、章、工作牌;

5.校庆期间专门制作的票、证、卡实物。

六、单位合作材料

其他单位与学校及校内单位签订的,以庆祝校庆为目的的合作协议(原件)。

七、音视频、照片(电子版)

校庆宣传视频、学校及各单位活动照片、嘉宾活动照片(照片和音视频材料必须用专门文本文件说明摄录时间、摄录人、摄录地点、背景事件、重要人物的单位、职务、位置介绍)。

八、其他与校庆相关的重要材料。

图书档案馆

2021年11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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