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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闻公告

关于移交2023年纸质档案的通知

来源:图书档案馆 阅读次数: 日期:2024-03-11

学校各部门、单位: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高等学校档案管理办法》相关规定,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请各部门高度重视,按归档范围、规定内容,于2024年6月30日前移交2023年度纸质档案,图书档案馆将按移交情况进行目标考核。

二、移交方式

1.移交前,请各部门兼职档案员请在档案移交管理平台http://211.83.41.211/ 查看兼职档案员简易操作说明和归档范围。账号密码在OA中《关于启用档案移交和声像档案采集平台的通知》查看,或电话联系综合档案室。

2.在平台中规范填写相关文件信息,并提交审核。

3.移交时,将相关纸质档案带至综合档案室,并办理交接手续。

三、联系电话

党群、行政类 2242617

教学、基建、科研、出版、外事、设备、财会类 2242013

图书档案馆

2024年3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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