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各部门、单位: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高等学校档案管理办法》相关规定,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请各部门高度重视,按归档范围、规定内容,于2024年6月30日前移交2023年度纸质档案,图书档案馆将按移交情况进行目标考核。
二、移交方式
1.移交前,请各部门兼职档案员请在档案移交管理平台http://211.83.41.211/ 查看兼职档案员简易操作说明和归档范围。账号密码在OA中《关于启用档案移交和声像档案采集平台的通知》查看,或电话联系综合档案室。
2.在平台中规范填写相关文件信息,并提交审核。
3.移交时,将相关纸质档案带至综合档案室,并办理交接手续。
三、联系电话
党群、行政类 2242617
教学、基建、科研、出版、外事、设备、财会类 2242013
图书档案馆
2024年3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