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移交声像实物档案的通知
来源:图书档案馆
阅读次数:
日期:2024-03-11
学校各部门、单位: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川北医学院声像档案管理规定》《川北医学院实物档案管理规定(试行)》相关规定,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声像实物档案是学校历史文化的见证,请各部门高度重视,积极主动将视频、图片、实物档案移交图书档案馆统一保管。
二、移交方式
1.声像档案为线上移交。移交平台网址:http://211.83.41.211/ 。过去已产生但未移交的重要声像视频必须全部移交。现产生的声像视频档案可实时上传移交。
2.实物档案为现场移交,并办交接手续。
三、联系电话
综合档案室2242617 2242013
校史馆3352193
图书档案馆
2024年3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