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档案查阅

档案查阅须知

作者:图书档案馆 来源:图书档案馆 阅读次数: 日期:2022-10-13

一、查阅档案需提交的材料

1.《川北医学院档案查阅审批登记表》(见附件)。

2.证明本人身份的材料(身份证或工作证),查阅本人学籍档案需同时提交毕业证书复印件。

3. 单位介绍信(外单位人员)。查阅本人学籍档案无需介绍信。

二、本院职工查阅档案审批事项

1.本院工作人员查阅本部门档案:部门负责人审批。

2.本院工作人员查阅院内其他部门的档案:查阅人所在部门负责人、档案形成部门负责人审批,查阅保密档案还须经学校保密管理部门负责人和主管校领导审批。

3.本院工作人员查阅科研课题材料:

(1)本院工作人员查阅科研课题材料需经课题负责人或科研管理部门负责人审批。

(2)非课题组人员查阅科研项目原始档案资料,必须经课题负责人、科研管理部门负责人和主管校领导审批。

(3)校内人员或未公开发表的、获得专利权的科研档案,须经形成档案的部门负责人和主管校领导审批。

三、外单位人员查阅档案审批事项

1.档案形成部门负责人、档案管理部门负责人审批。涉密档案还需经分管校领导审批。

2.公安、纪检监察部门执行公务查阅档案,凭介绍信,经档案管理部门负责人同意后查询。

四、查阅本人学籍档案材料

个人查阅本人的学籍档案凭身份证直接登记查阅。委托代查个人学籍档案,凭本人身份证和授权委托书查阅。

五、不接受第三方机构代查档案。

六、本校档案只供就地查阅,概不外借。

七、查阅时间:

工作日:8:00—11:30 14:30—17:30(法定节假日不开放查阅)

寒暑假:按与档案室预约时间

八、预约查档联系方式:0817 2242617 2242013

附件:档案查阅审批登记表(点击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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