档案整理的定义:
按照一定原则对档案实体进行系统分类、组合、排列、编号和基本编目,使之有序化的过程。
——DAT 1-2000
档案整理工作的内容:
档案整理工作包括区分全宗、全宗内档案的分类、立卷(组卷、卷内文件的排列和编号、填写卷内目录和备考表、拟写案卷标题、填写案卷封面)、案卷排列和编号、编制案卷目录等业务环节。
档案整理工作的原则:
1.保持文件之间的历史联系。
保持文件之间的历史联系,是档案整理工作的根本性原则。文件之间的历史联系主要表现为四个方面,即来源上的联系、内容上的联系、时间上的联系、形式上的联系。
2.充分尊重和利用原有的整理成果。
指后继的档案管理者要善于分析、理解和继承前人对档案的整理成果,不要轻易地予以否定或抛弃。第一,在原有整理成果基本可用的情况下,要维持档案原有的秩序状态。第二,如果某些局部整理结果明显不合理,可以在原来的整理框架内进行局部调整。第三,如果原有的整理基础的确很差,无法实行有效管理,可以进行重新整理。但是,重新整理时应该尽可能保留或利用原有基础中的可取之处。
3.便于保管和利用。
整理档案时,一般情况下,保持文件之间的历史联系与便于保管和利用之间是一致的。但在某些特殊的情况下,二者之间可能会发生一定的矛盾。如:产生于同一个会议的档案,有纸质文件、照片、录像材料,甚至还有电子文件等,它们的保管要求各不相同,在整理时就需要综合考虑各种因素,在保持文件之间历史联系的前提下,采取分别整理的方法,以利于档案的保管和利用。
——李卓.董燕.刘删编著.《现代档案管理》.哈尔滨:黑龙江教育出版杜,2014. 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