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图书档案馆 来源:图书档案馆 阅读次数: 日期:2022-10-13
在归档时,文书部门向档案部门移交案卷应按如下程序履行手续:
1.档案部门首先要依据案卷目录、卷内文件目录对案卷及卷内文件的数量进行核对和检查;
2.根据归档要求检查案卷的质量,对不合格的案卷,档案部门应要求文书部门重新返工整理;
3.案卷检查合格后,填写案卷移交清单,双方履行签字手续。移交清单应该填写一式三份,一份由文书部门或业务部门存查,另外两份保存在档案部门作为检索工具和全宗卷的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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