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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川北医学院关于做好秋、冬季校园安全工作及

文:许仕全 审核:许仕全 来源:许仕全 阅读次数: 日期:2014-10-22

各院、系、部、处、馆、室、所、总支:

遵照省教育厅、南充市和学校党政的要求,结合我院实际,现对进一步做好校园秋、冬季安全工作的有关意见和教育部开展打非治违专项行动自查的内容通知如下:

一、切实做好秋、冬季校园安全工作

(一)高度重视,认真落实责任

各部门要充分认识学校安全工作的长期性,艰苦性和复杂性,防止克服松懈、麻痹、厌战情绪和侥幸心理。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敬畏生命、敬畏责任、敬畏制度,切实抓好责任落实的制度执行。积极行动起来,以“查隐患、促整改、保平安”为工作要求和努力目标,切实履行年初部门与学院签定的《防火责任书》、《综合治理责任书》,增强师生的安全防范意识,对部门近期的安全工作进行认真研究、查找隐患、落实整改、确保平安,部门一把手要切实履行第一责任,把抓细抓实各项具体工作的要求分解落实下去。

(二)周密安排,认真排查隐患

学院各部门要坚固树立防范意识,特别是针对违规使用劣质电器、违法占用消防通道等现象,认真排查隐患,及时有效加以整治,确保师生安全,确保校园稳定安全。

1、各部门负责人要高度重视安全工作,认真落实好节假日值班和守楼护院的岗位职责,各部门贵重办公品及仪器设备要落实专人管理,妥善保管,办公室门窗要牢固,人走关好门、窗、电。特别是重要部位,重要部门,要坚持24小时值班。家属院住户要管好自己的钱物,车辆(严禁乱停乱放),外出应留人看家,以防被盗。要管好自己的水、电、气,外出旅游要注意安全,切实做好防火防盗工作。

2、学生管理部门要加强学生的安全教育。各系要严格学生请假制度,节假日留校学生要注意防火、防盗、防受骗和防食物中毒。不要到市郊偏僻的地方游玩,不要到校内松林山玩耍,不要在校内燃放烟花爆竹以防事故发生,回家或外出的同学要注意交通安全,防止受骗、被盗。

3、宿管部门要特别加强学生宿舍的防火防盗、安全管理。值班人员要认真负责,严禁学生宿舍留宿校外人员和使用热得快、电饭煲、电茶壶等大功率电器和劣质饮水机,不准在学生宿舍煮饭、炒菜、烧水和用烤火炉取暖;各部门要严格管理招聘的临工,严禁其使用大功率电器;松林山周边的电工房,施工工地,民工工棚不准生火煮饭,不准民工在松林山边抽烟,以防火灾事故发生。

4、各研究所、实验室和管理使用药品的部门对实验设备仪器安全要检修保养,对易燃易爆设备要按规范专人管理,对实验用药品要分类存放,标识清楚、专人管理、确保安全。

5、保安公司要对责任区域认真排查整改隐患,保安执勤点要严格执勤,落实24小时值守,外来人员和车辆要严格盘查登记。

6、后勤产业处要加强学生宿舍管理,学生离校后,要落实好宿舍管理员值班守护,断水断电,确保学生宿舍不发生火灾,确保学生宿舍设施设备安全。

7、作好饮水卫生管理,加强传染性疾病防控。学生食堂管理要进一步加强,严格落实教育厅关于不准在学生食堂出售冷荤凉菜的规定,学生寝室要保持清洁、干燥、通风,凡出现疑似传染病情,应立即向上报告并隔离病员。

8、网管部门要加强网络安全管理。校内网吧、网点要严格遵守学院网络管理规定,网管中心要在技术上保证安全,对校园网络坚持24小时值班监控,随时清除黄、赌、毒等有害信息。

9、学校车队要对公务车辆重点是接送师生的交通车进行一次检查,严格审核校车和自有车辆驾驶员资质,严防校车和自有车辆带病上路;严禁租用外地机动车、个人机动车;要积极配合公安交警严肃查处校车超载、超速、酒后驾车和闯红灯等违法行为,机动车入校后自觉遵守校内交通管理规定,低速行驶,停入车位。

(三)加强值班,确保信息畅通

各部门要根据防控工作需要,切实落实值班工作,确保各种信息的准确收集,按规定及时畅通传送。

1、学院顺庆校区学生处、保卫处和网络中心的值班人员要密切配合,互通信息,发现问题值班人员应立即到现场,边处理边报告。

2、学院高坪校区值班处长要切实履行职责,带领当日的值班人员24小时坚守岗位,及时处置各种突发事件。

3、保卫处要充分应用东、西校区的“治安110”监控平台,加强校内治安、消防、交通管理,加大巡逻力度,严格门卫管理,坚持每天与学工、后勤部门的同志一起,抽查学生宿舍的消防安全,并及时通报检查情况,与全院各部门师生密切配合,团结一致,确保校园的安全与稳定。

二、落实好教育部开展打非治违专项行动校内自查自纠

根据 《国务院安委会关于集中开展“六打六治”打非治违专项行动的通知》(安委〔20146号)和《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开展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做好学校安全工作的通知》(教发厅[2014] 2号)精神,在各地、各学校全面开展校园安全隐患、非法违规行为自查自纠工作的基础上,教育部将派7个督查组分赴有关省市开展督查工作,现将《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开展打非治违专项行动督查工作的通知》(教发厅函[2014]1 28号)转发你们,请各部门对照督查内容,对前期开展的打非治违和隐患排查治理工作进行一次全面自查、总结和梳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