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内各单位:
近日,四川省教育厅下发了《关于四川理工学院、内江师范学院消防安全有关问题的通报》(川教函[2016]444号),对四川理工学院、内江师范学院两所学校在此前的消防专项督查中查到存在的消防安全问题,予以通报,并限期整改。我校党委高度重视,要求校内各单位针对文件通报的两所学校存在问题,认真自查整改。国庆节前,学校成立专项督查组在全校范围组织开展一次全面仔细的消防安全隐患大检查、大整治工作。落实消防安全责任,确保校园消防安全。现将此次大检查工作有关安排通知如下:
一、检查方式
本次消防安全隐患大检查、大整治采取各单位自查整改与学校专项检查整治相结合的方式。
第一阶段(9月13日——9月20日),校内各单位要按照本通知相关要求,迅速组织开展对本单位的自查工作,对发现的隐患立即进行整改;
第二阶段(9月21日——9月30日),学校成立安全工作专项督查组,对各重点单位、部位进行检查,并对存在有隐患的单位进行通报,限期整改。
二、检查内容及重点
(一)安全责任落实情况
校内各单位安全工作领导机构、队伍建设情况,安全工作制度建设、安全工作管理和运行机制的完善情况,各单位安全员安全责任、安全措施及日常管理落实情况;
(二)重点领域、重点环节安全工作情况
1、校内各单位消防安全防治情况。各单位对辖区的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等安全疏散通道(出口)进行排查,整改封堵和占用消防疏散通道等行为,清理消防通道堆积的障碍物,保证消防通道的畅通;对辖区配备的消防设施设备进行巡检,保证消防设备的齐备和完好;
2、学生宿舍消防安全管理情况。学生公寓管理中心组织工作人员对学生寝室进行日常巡查和突击检查,对违规使用大功率电器的学生及寝室进行通报批评并收缴代管违规电器;
3、实验室消防安全管理情况。各实验室认真自查对易燃易爆危险化学物品的管理使用和保管情况,是否按照相关规定严格执行;
4、特种设备使用管理情况。包括学校食堂、实验室、锅炉房、配电室、教学楼等场所使用的锅炉、压力容器、能源供应设施等特种设备的管理、运行、维护是否规范。
三、工作要求
(一)校内各单位要高度重视,要认真组织开展安全自查工作,细致检查,认真梳理,及时整改,不留死角。
(二)通过自查,列出问题清单,建立整改台账,提出整改措施,落实整改单位和责任人,责成相关单位立即整改,消除安全隐患。各单位安全员于9月21日前,将此次自查中发现的隐患及整改情况及时上报保卫处。
附件:《川北医学院消防安全自查自纠登记表》
保卫处
2016年9月12日
川北医学院消防安全自查自纠登记表
单位名称
责任人 | 联系电话 |
安全员 | 联系电话 |
存在的隐患或问题 | |
整改情况 | |
检查人员 | 检查时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