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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我校研究生学生证注销事项的通告

审核:张浩 刘小玉 邢艳 来源:川北医学院研究生工作部(处) 阅读次数: 日期:2025-06-17

为规范我校研究生学生证管理,明确证件使用效力,现将研究生学生证注销相关事项通告如下:

研究生学生证是在校研究生的身份证明,其有效期限与持证研究生在读周期一致,仅限在读期间使用。

经研究决定,我校研究生学生证自毕(肄)业证标注的毕()业时间起自动注销,无需另行提交注销申请;延期毕业研究生,纳入下一学年如期注册,但不超过最大学习年限;申请退学、强制退学的研究生,自学校批准退学文件印发之日起,研究生学生证自动注销。

若因个人原因违规使用已失效证件而引发的一切后果,均由使用者本人承担相应责任。请各位研究生同学妥善处理已注销的研究生学生证,避免不当使用。

特此通告。


川北医学院研究生工作部(处)

2025年6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