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培养院系、各位学员:
根据川北医学院《关于授予具有研究生毕业同等学力人员专业硕士学位工作实施细则(试行)》(川北医发〔2016〕68号)的文件规定,以下符合条件者(附件一)可以申请进入各院系开展课题研究阶段的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请者的基本条件
(一)必须为“全国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管理工作信息平台”我校在册人员;
(二)在我校进行学位课程学习且已通过所有学位课程考试;
(三)已通过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英语水平和学科综合水平全国统一考试。
二、有关工作的具体安排
(一)时间、地点安排
办理时间:2019年 1月 10日——1月17日工作时间,逾期不再办理,请各位学员提前做好时间安排;
办理地点:各培养院系(院系老师联系方式请见同等学力QQ群)
(二)缴费
根据文件规定,学员进入课题阶段应缴纳第二学年的学费。
(三)导师推荐
学员持联系的导师推荐信和第二年学费缴费单据交到院系,院系根据学科情况统筹安排确定导师通知学员下载填写《川北医学院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人员进入课题阶段申请表》(附件二,一式两份)并签字盖章(研究生处审核意见由院系汇总后统一签字盖章)。
关于填写《川北医学院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人员进入课题阶段申请表》的说明:
1.拟申请专业学位类别填写临床医学硕士专业学位或中医硕士专业学位;
2.拟申请硕士学位专业为具体的专业名称:如内科学等,且必须与“全国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管理工作信息平台”申请专业和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专业一致;
3.拟申请导师必须具有我校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资格,且每年每位导师指导同等学力学员人数不能超过2人。
(四)院系上报
1月19日前,各院系将签字盖章后的《川北医学院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人员进入课题阶段申请表》交回研究生处。经研究生处审核通过后,公布进入课题研究阶段学员名单。
(五)其他关于开题报告、论文答辩等相关工作,请按照学校和院系的统一安排进行。
附件一:符合进入课题研究阶段要求的学员名单
附件二:川北医学院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人员进入课题阶段申请表
研究生处
2019年1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