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研究生培养院系及2017级研究生:
根据《川北医学院教育教学考试考务经费发放细则》(川北医教〔2019〕23号)(附件1)文件规定,2017级研究生学位论文评阅与答辩费支付按照《川北医学院研究生学位论文评阅与答辩费支付标准》(附件2)执行。支付方式为学校转账专家银行卡,不准以其它方式支付。
研究生填写《川北医学院2017级研究生学位论文评阅与答辩费支付单》(附件3)(电子版和纸质版),并交院系审核,纸质版必须有专家签名。院系填写提交《川北医学院2017级研究生学位论文评阅与答辩费统计表》(附件4)(电子版和纸质版),并提交审核通过的支付单。
院系填报统计表必须按校内人员和校外人员分类填写,校内人员工资号见《川北医学院人员工资号》(附件5),校外人员必须填写专家本人姓名开户银行储蓄卡号。
附件1:《川北医学院教育教学考试考务经费发放细则》
附件2:《川北医学院研究生学位论文评阅与答辩费支付标准》
附件3:《川北医学院2017级研究生学位论文评阅与答辩费支付单》
附件4:《川北医学院2017级研究生学位论文评阅与答辩费统计表》
附件5:《川北医学院人员工资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