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问:请问文件中"采集专家的范围"具体是指那些专家?
答:需报送的专家范围应包括如下两个方面:
①所有具有"正高"或"副高"职称的专职教师(不论其是否是博/硕士生导师)。
②个别不具有高级职称("正高"或"副高"),但是是硕士生导师的专职教师;
2、问:请问文件中"专职教师"的具体含义是什么?
答:"专职教师"应包括以下两个条件:
①人事关系在本单位;
②从事教学(或教学相关活动)、科研(或科研相关活动)工作。
3、问:请问学校是在"采集专家范围"内选择一部分水平较高的专家报送到学位中心,还是全部满足条件的专家都要报送?
答:按国务院学位办及教育部学位中心文件要求,各单位满足"采集专家范围"的专家都应报送,不需要单位再做筛选,也不论其在2004年是否已经报送。专家库报送没有名额限制。
4、问:有的正高职、副高职老师不是博士/硕士生导师,如何填写“首次任博/硕导年月”?
答:对于不是博士/硕士生导师的正高职、副高职老师,无需填写“首次任博/硕导年月”。
5、问:请问"专家简况表"(附件2)中的"专家指导学生信息"如何填写?
答:①"指导学生数"是指专家本人在"主研学科"或"第二学科"下作为第一指导教师所指导的学生数(作为第二指导教师所指导的学生不计算在内)
② "本年度招博/硕数"是指专家本人2007年在本学科招收并入学的博/硕士生人数
③如果专家没有指导某类别博/硕士生,请在对应栏内填写"0"
6、问:请问 "专家简况表"(附件2)中的"专家类别"怎么填写?
答:①如果专家同时具备待选类别中的多项称号,请只选择其中级别最高的一项;
②如果专家不在所供选择范围内,请填写"其他"。
7、问:请问什么是” 一级学科码、一级学科名称、二级学科码、二级学科名称”,在哪里能查到?
答:①学科码和学科名称依据国务院学位委员会于1997年颁布的《授予博士、硕士学位和培养研究生的学科、专业目录》,的要求填写。
如:10 学科门类: 医学
1001 基础医学(可授医学、理学学位) 一级学科
100101 人体解剖与组织胚胎学 二级学科
1002 临床医学 一级学科
100207 影像医学与核医学 二级学科
②学科码和学科名称请在研究生处网页“关于报送教育部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专家库的通知“的下载2” 学科代码“中查找。
谢谢各院、系、部、所及学科专家的支持!
研究生处
2007年12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