研究生工作
阅读次数: 日期:2024-02-28
请2023年度研究生学业奖学金、校长奖学金 、昌华奖学金的获得者,于通知发布之日起至3月7日17时前,到学校(顺庆校区)科技楼4楼研究生工作部(处)学生科领取荣誉证书,可代领,逾期未领取者不再发放原证书,只开具相应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