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党的教育方针,支持和促进我校研究生德智体美劳的全面发展,鼓励研究生积极投身科研创新、就业创业活动,推动高质量人才培养,我校设立由四川朝阳企业集团有限公司出资的“昌华奖学金”。
评选实施方案结合出资方意见,参照《川北医学院社会类研究生资助项目评选实施细则》制定。现将2024年度昌华奖学金评选工作的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全日制在校研究生
二、评选类别及名额
(一)科研成果类5名;
(二)双创竞赛类5名(参照2024全国普通高校大学生竞赛目录导航,见附件3);
两项类别不得兼报。名额视评选推荐情况互为调剂。
此外,“全国大学生职业规划大赛”参照中国国际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原中国“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相应标准认定积分。
三、评选条件
(一)参评材料时间及范围:参照本年度研究生奖助学金通知的有关要求确定。
(二)参评需提供的支撑材料
1.论文及专著;
2.获奖证书;
3.各类专利证书;
4.立项和结题文件;
5.创业证明:运营场地所有人开具的使用证明、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纳税情况证明;非实体经营的,须提供实名认证、经营、纳税等材料。
四、评审程序
参评研究生填报《研究生昌华奖学金申请表》(附件1)交所在培养学院,各学院参照《川北医学院社会类研究生资助项目评选实施细则》(附件4)《川北医学院研究生奖助学金管理暂行办法》中评审组织及评审程序执行。注意,综述、Meta等非论著文章的积分,在计算时应按论著积分标准的50%执行。
参评研究生于本通知发布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向所在培养学院研究生科提交申请及相关支撑材料。
各评审阶段,如遇末位并列情况,由研究生奖助学金评审委员会、研究生奖助学金评审工作领导小组研判确定推荐人选。
培养学院研究生奖助学金评审委员会推荐各评选类别的积分前5名者,公示1个工作日,10月28日17:30前将拟推荐公示结果以《2024年研究生昌华奖学金拟推荐评审汇总表》(附件2)形式报送学校研究生奖助学金评审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研究生工作部学生科),电子档发送至邮箱1985884289@qq.com,评选相关材料由培养学院存档。
学校研究生奖助学金评审工作领导小组审议后,确定及公示《2024年研究生昌华奖学金拟获奖名单》。
五、奖励标准
对获奖研究生,颁发荣誉证书和2万元奖学金,本次评选研究生10名,合计20万元。
川北医学院研究生工作部
2024年10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