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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催交毕业生协议书的通知
阅读次数:
日期:2010-05-11
2007级全体毕业生:
凡是和用人单位签订好就业协议书的同学请尽快将协议书交研究生处申老师,若用人单位不接受档案或户口的,
则需在上交的协议书备注栏中说明详细派遣地址(即报到地址),若不做说明,毕业时则统一按就业单位地址派遣。
研究生处
2010-5-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