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调 剂 通 知

阅读次数: 日期:2019-04-13


由于个别考生放弃待录取和计划调整,现将我校新增调剂学科专业计划及相关要求等公告如下:

一、调剂学科专业名称与计划

100207 影像医学与核医学   2 

100201 内科学

04方向:系统性红斑狼疮(SLE)发病机理   1名

105200  口腔医学硕士   1名

105400   护理  1名

105709  中西医结合临床01方向:肛肠方向)   1名

100703  生药学  1名

1002Z1  临床中西医   1名

105127 全科医学(士兵计划)  1名

、调剂考生的基本条件 

1.须符合我校招生简章中规定的调入专业的报考条件。

2.调入专业与第一志愿报考专业相同或相近考生初试科目应与调入专业初试科目相同或相近。 

3.调剂考生初试成绩必须符合调入专业分数线  

学科 (类别)名称

总分

单科

(满分=100分)

单科

(满分>100分)

专业学位

护理

305

43

129

中西医结合临床

305

42

126

口腔医学硕士

305

43

129

学硕学位

影像医学与核医学

305

43

129

内科学

332

43

129

生药学

305

43

129

临床中西医

305

43

129

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全科医学专硕)

260

35

129

 

三、其他事项

接收所有调剂考生在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的调剂申请,对申请同一专业、初试科目完全相同的调剂考生,按考生初试成绩择优确定进入复试的考生名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