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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接受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专业学位报名的通知

文:雷波 阅读次数: 日期:2024-05-13


根据《关于印发< 关于授予具有研究生毕业同等学力人员临床医学、口腔医学和中医硕士专业学位的试行办法>的通知》(学位〔2015〕10号),2024年我校拟开展在职人员以研究生毕业同等学力申请临床医学、口腔医学和中医硕士专业学位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请条件

以同等学力申请临床医学、口腔医学和中医硕士专业学位的人员须具备以下资格:

(一)热爱祖国,遵纪守法,品德端正,积极完成本职工作的在职人员;

(二)临床医学类、中医学类、中西医结合类和口腔医学类全日制本科毕业生并获得学士学位;

(三)已获得医师资格证书;

(四)已获得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

(五)申请人申请的专业学位类别与专业领域应与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类别与专业领域相对应;

(六)获得意向性导师推荐信(资格审核现场需提供,模板见附件1);

(七)学习周期中,首年需脱产一年进行科学研究与理论学习。

二、报名流程

(一)网上报名

报名时间:2024年5月27日至29日。申请人进入全国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管理工作平台https://tdxl.chsi.com.cn/tdxlsqxt/index.html(以下简称“国家平台”)进行注册,需在网上提交报名申请,操作指南详见附件2。

(二)现场信息确认和资格审查

已在国家平台注册的申请人须在2024年6月中旬我校指定地点进行现场确认,采集图像与指纹信息,签署《诚信承诺书》,接受资格审查,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现场提交规定的核验材料:

1)川北医学院同等学力人员申请临床医学硕士专业学位学习报名表;(附件3,报名表需要本人手写,粘贴蓝底照片,所在单位人事管理部门签字盖章审核同意,交验原件。)

2)二代居民身份证(正反面)、本科毕业证书、学士学位证书。核验原件,提交一份复印件;

3)执业医师资格证书。核验原件,提交一份复印件;

4)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核验原件,提交一份复印件;

5)意向性导师推荐信,交验原件;

         (6)诚信承诺书,提交原件。

(三)公布名单

学校预计于6月下旬在研究生工作部(处)网站:https://www.nsmc.edu.cn/gs/582,公布通过资格审查和遴选的申请人入学名单。

(四)全国统考

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全国统考有关安排以上级部门及学校当年发布的工作通知为准。

三、川北学院接受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的专业目录


2024年接受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专业学位报名的通知


四、其它事项说明

(一)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属于非学历教育,仅颁发硕士学位证书,不颁发毕业证书;

(二)同等学力人员申请我校临床专硕课程学习有效期为6年,自学校资格审查通过之日起,6年内须完成全部学位课程考试,统考科目考试及所有培养环节及学位论文答辩、授位。否则本次申请无效,课程成绩作废。

(三)凡在我校以研究生毕业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的人员,不得同时向其它学位授予单位提出学位申请;

(四)我校只接收参加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外国语统考语种为英语的人员;

(五)全国统考、开班开课、缴费等事宜,请申请人密切关注川北医学院研究生工作部(处)网页(https://www.nsmc.edu.cn/gs/582)有关通知;

(六)学费30000元/生,学校不统一安排住宿;

(七)脱产一年的学习周期中,今年9月-10月需前往川北医学院顺庆校区上课学习,剩余时间跟随导师进行科研学习

(八)未尽事宜由川北医学院研究生工作部(处)负责解释。

四、联系方式

      联 人:雷老师

      联系电话:0817-2240594

      电子邮箱:yzb@nsmc.edu.cn

      通讯地址:四川省南充市顺庆区涪江路234号川北医学院科技楼四楼招生办公室。

 

 

 

       川北医学院研究生工作部(处) 

                                            2024年5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