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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接受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专业学位报名的通知

文:雷波 图:雷波 审核:任勇刚 来源:研究生工作部(处) 阅读次数: 日期:2025-06-24


根据《关于印发<关于授予具有研究生毕业同等学力人员临床医学、口腔医学和中医硕士专业学位的试行办法>的通知》(学位〔2015〕10号),2025年我校拟开展在职人员以研究生毕业同等学力申请临床医学、口腔医学和中医硕士专业学位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请条件

以同等学力申请临床医学、口腔医学和中医硕士专业学位的人员须具备以下资格:

(一)热爱祖国,遵纪守法,品德端正,积极完成本职工作的在职人员。

(二)临床医学类、中医学类、中西医结合类和口腔医学类全日制本科毕业生并获得学士学位。

(三)已获得执业医师资格证书。

(四)已获得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

(五)申请人申请的专业学位类别和专业领域应同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类别与专业领域相对应。

(六)在申请有效期内,申请人需脱产一年进行课程学习、科学研究、学位论文(实践成果)撰写。其中,课程学习需在申请首年完成。课程学习结束后,余下脱产时间由导师具体安排。

二、报名流程

(一)网上报名

报名时间:2025年7月1日至2日。申请人进入全国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管理工作平台https://tdxl.chsi.com.cn/tdxlsqxt/index.html(以下简称“国家平台”)进行注册,需在网上提交报名申请,操作指南详见附件1。

(二)现场信息确认和资格审查

已在国家平台注册的申请人须在2025年7月中上旬在我校指定地点进行现场确认与资格审查,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现场提交规定的核验材料:

(1)川北医学院同等学力人员申请临床医学硕士专业学位学习报名表,见附件2(报名表需本人手写签名,粘贴蓝底照片,所在单位人事管理部门签字盖章审核同意,交验原件)。

(2)二代居民身份证(正反面)、本科毕业证书、学士学位证书、执业医师资格证书、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核验原件,提交一份复印件。

(3)诚信承诺书(附件3),提交原件。

(三)公布名单

学校预计于7月中下旬在研究生工作部(处)网站:https://www.nsmc.edu.cn/dwyjsgzb/,公布通过资格审查的申请人名单。

(四)全国统考

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全国统考有关安排以上级部门及学校当年发布的工作通知为准。

三、川北学院接受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的专业目录

四、其它事项说明

(一)2025年校本部计划招生150人,若超出计划人数则按系统报名的先后顺序。

(二)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属于非学历教育,仅颁发硕士学位证书,不颁发毕业证书;

(三)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有效期为6年,自学校资格审查通过之日起,6年内须完成包括学位课程、科学研究在内的所有培养环节,国家统考科目考试合格,通过学位论文答辩并达到学位授予条件。否则此次申请无效,课程成绩作废。

(四)凡在我校以研究生毕业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的人员,不得同时向其它学位授予单位提出学位申请;

(五)我校只接收参加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外国语统考语种为英语的人员;

(六)全国统考、开班开课、缴费等事宜,请申请人密切关注川北医学院研究生工作部(处)网页(https://www.nsmc.edu.cn/dwyjsgzb/)有关通知;

(七)学费共计3万元,分三阶段收取(每阶段1万元),其中第一阶段为课程学习阶段,第二阶段为科学研究阶段,第三阶段为学位论文(实践成果)评审和答辩阶段。学费由学校计划财务处收取,申请人缴纳学费后须及时进入各学习阶段。学费缴纳后不予退还。

(八)未尽事宜由川北医学院研究生工作部(处)负责解释。

五、联系方式

联 系 人:雷老师

联系电话:0817-2240594

电子邮箱:yzb@nsmc.edu.cn

通讯地址:四川省南充市顺庆区涪江路234号川北医学院科技楼四楼招生办公室。



川北医学院研究生处

2025年6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