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做好本校研究生的学科、专业建设,并制定发展规划。
2.做好本校研究生的招生宣传与组织工作,组织命题、考试与录取工作。
3.组织制定、修改各专业研究生培养方案和招生专业目录,以及院、系研究生的课程建设。
4.做好申报硕士学位授予权学科、专业工作。
5.根椐学位委员会的授权,办理有关硕士学位的审核和授予事宜。负责学位委员会的日常工作。
6.督促检查研究生对个人培养计划的制定、执行。
7.审核确定本校研究生开课计划。
8.检查指导教师完成培养研究生的情况。
9.提出对研究生学籍处理意见。
10.负责本处及研究生经费使用的审批。
11.指导研究生就业工作。
12.做好本处及研究生的党建和思想政治工作。
13.积极开展研究生教育的其他各项工作。
14.完成校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