干部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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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杨洋等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3-01-13 阅读次数:

学校各部门、各单位

学校党委同意

杨洋同志任临床医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副主任(正科级);

刘月同志任临床医学院学生团总支副书记(正科级);

黄正宽同志任医学影像学院学生科科长;

梁洁同志任医学影像学院团总支书记(正科级);

谭青青同志任眼视光医学院研究生科科长;

张晶昕同志任眼视光医学院团总支书记(正科级);

张娟同志任管理学院学生科科长;

于春雷同志任药学院教务科科长;

袁斌同志任药学院研究生科科长;

段远芳同志任精神卫生学院教务科科长;

吴大鹏同志任精神卫生学院学生科科长;

张艳同志任精神卫生学院大学生心理咨询中心主任(正科级);

刘译文同志任运动医学与康复学院办公室主任(正科级);

胡小燕同志任运动医学与康复学院学生科科长。

以上同志任期自2023年1月3日起计算,试用期半年,经考察后再决定任用与否。

特此通知。

             

中共川北医学院委员会                          

2023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