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各部门、各单位:
学校党委同意:
杨洋同志任临床医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副主任(正科级);
刘月同志任临床医学院学生团总支副书记(正科级);
黄正宽同志任医学影像学院学生科科长;
梁洁同志任医学影像学院团总支书记(正科级);
谭青青同志任眼视光医学院研究生科科长;
张晶昕同志任眼视光医学院团总支书记(正科级);
张娟同志任管理学院学生科科长;
于春雷同志任药学院教务科科长;
袁斌同志任药学院研究生科科长;
段远芳同志任精神卫生学院教务科科长;
吴大鹏同志任精神卫生学院学生科科长;
张艳同志任精神卫生学院大学生心理咨询中心主任(正科级);
刘译文同志任运动医学与康复学院办公室主任(正科级);
胡小燕同志任运动医学与康复学院学生科科长。
以上同志任期自2023年1月3日起计算,试用期半年,经考察后再决定任用与否。
特此通知。
中共川北医学院委员会
2023年1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