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日期:2022-07-12 阅读次数:
学校各部门、各单位:
学校党委同意免去:
王晓明同志附属医院(临床医学院)副院长、护理学院院长、神经疾病研究所副所长职务;
崔曙同志附属医院(临床医学院)副院长职务;
陈绍平同志附属医院(临床医学院)副院长职务。
保留以上同志原职级。
特此通知。
中共川北医学院委员会
2022年6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