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各部门、各单位:
学校党委同意:
程石同志任学生工作部(处)副部(处)长,免去学生工作部(处)大学生职业能力发展与就业指导中心主任职务;
吴昌强同志任科技处副处长,免去科技处项目管理科科长职务;
周丹同志任教务处副处长、创新创业学院副院长,免去教务处教务科科长职务;
朱平宇同志任教学评估中心副主任(副处级);
刘玲玲同志任精神卫生学院党总支部副书记(副处级),免去党委办公室、行政办公室秘书科科长职务;
杨丽同志任管理学院党总支部副书记(副处级),免去医学影像学院学生科科长职务;
王翠翠同志任公共卫生学院党总支部副书记(副处级),免去药学院学生科科长职务;
邓海英同志任中西医临床医学系党总支部副书记(副处级),免去眼视光医学院学生科科长职务;
蒋莉同志任临床医学系副主任(副处级)。
以上九位同志任职时间自2022年4月28日起计算,试用期一年,经考察后再决定任用与否。
特此通知。
中共川北医学院委员会
2022年5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