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各部门、各单位:
学校党委同意:
李小华同志任计划财务处处长;
冉茂成同志任教学评估中心主任(正处级);
刘剑平同志任图书档案馆馆长(正处级),免去教务处副处长职务;
杨健同志任基础医学与法医学院党委副书记、基础医学与法医学院院长(正处级);
刘英同志任口腔医学系主任(正处级);
张帆同志任药学院院长(正处级);
杨雪梅同志任临床医学院学生工作党总支部副书记(副处级),免去学生工作部(处)学生管理科科长职务;
汤建才同志任基础医学与法医学院副院长(副处级);
宋桂芹同志任基础医学与法医学院副院长(副处级);
刘军同志任药学院副院长(副处级);
曹弟勇同志任继续教育学院、高等职业技术学院副院长(副处级),免去基础医学院办公室主任职务。
以上十一位同志任职时间自2022年1月4日起计算,试用期一年,经考察后再决定任用与否。
特此通知。
中共川北医学院委员会
2022年1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