干部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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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李小华等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2-01-17 阅读次数:

学校各部门、各单位:

学校党委同意:

李小华同志任计划财务处处长;

冉茂成同志任教学评估中心主任(正处级);

刘剑平同志任图书档案馆馆长(正处级),免去教务处副处长职务;

杨健同志任基础医学与法医学院党委副书记、基础医学与法医学院院长(正处级);

刘英同志任口腔医学系主任(正处级);

张帆同志任药学院院长(正处级);

杨雪梅同志任临床医学院学生工作党总支部副书记(副处级),免去学生工作部(处)学生管理科科长职务;

汤建才同志任基础医学与法医学院副院长(副处级);

宋桂芹同志任基础医学与法医学院副院长(副处级);

刘军同志任药学院副院长(副处级);

曹弟勇同志任继续教育学院、高等职业技术学院副院长(副处级),免去基础医学院办公室主任职务。

以上十一位同志任职时间自2022年1月4日起计算,试用期一年,经考察后再决定任用与否。

特此通知。

中共川北医学院委员会

20221月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