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各部门、各单位:
学校党委同意:
陈毅君同志任党校副校长(正处级,主持日常工作);
王帅亭子同志任团委书记(正处级);
林锋同志任预防医学系党总支部书记(正处级);
杨晓宏同志任创新创业学院院长(正处级);
郭晓兰同志任医学检验系主任(正处级);
蒲君同志任健康科技有限责任公司总经理(正处级);
金波同志任教务处副处长,免去法医学系学生科科长职务;
方庆同志任国有资产管理处副处长,免去教务处教研科科长职务;
罗家明同志任精神卫生学院副院长(副处级,主持日常工作);
刘红同志任学报编辑部副主任(副处级),免去学报编辑部办公室主任职务。
以上十位同志任期自2020年11月26日起计算,试用期一年,经考察后再决定任用与否。
特此通知。
中共川北医学院委员会
2020年12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