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日期:2019-04-19 阅读次数:
学校各部门、各单位:
经学校党委研究:
刘小玉同志任人事处副处长,免去人事处师资科科长职务;
申丽娟同志任研究生处副处长,免去研究生处招生就业科科长职务。
以上两位同志的任期自2019年4月9日起计算,试用期1年,经考察后再决定任用与否。
特此通知。
中共川北医学院委员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