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属医院党委、各党总支部: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意见》(中发〔2004〕16号)和《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在高等学校聘请离退休老同志担任特邀党建组织员的意见》(教思政厅〔2010〕2号)以及川教工委〔2010〕10号文件精神,进一步做好我院学生党员发展工作,切实加强学生入党积极分子培养和党员教育管理,结合我院学生党建工作实际,现就我院聘请离退休老同志担任特邀党建组织员提出如下意见。
一、充分认识聘请离退休老同志担任特邀党建组织员的重要意义
近年来,随着大学生思想觉悟的提高和学院招生规模的不断扩大,在校大学生要求入党的人数不断增加,学生党建工作十分繁重,但由于党务工作者特别是党建组织员数量不足、工作不适应等问题,在不同程度地影响着学生党建工作的科学发展。聘请老同志担任特邀党建组织员,既充实了党建工作队伍、缓解了专职党务干部特别是组织员数量不足的矛盾,同时又为老同志老有所为、老有所学,在高校党建工作中发挥余热提供了广阔的平台。聘请离退休老同志担任特邀党建组织员,充分发挥他们在党建工作中的优势和作用,为不断开创学校党建工作新局面,培养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合格建设者和可靠接班人作出新的贡献。
二、认真做好特邀党建组织员的选聘工作
1.特邀党建组织员的基本条件:中共党员,政治素质好,认真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在政治上同党中央保持一致;熟悉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纲领和基本经验,了解高等学校学生思想动态和学生工作规律;具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热爱党务和学生思想政治工作;坚持原则,公道正派,注重调查研究,密切联系群众;身体健康,能够胜任特邀党建组织员工作。
2.特邀党建组织员的主要职责:在学院党委的统一领导和党委组织部的具体指导下,定点联系各学生党总支协助做好学生党员的培养、教育和考察工作,协助学院党委和党委组织部检查、指导、督促各学生党总支做好学生党员发展工作。具体任务是:协助院系党组织加强对入党申请人、积极分子的培养教育,督促完善入党积极分子的过程考察;协助对发展对象进行思想过程考察、政治审查和发展前谈话工作,并提出能否发展的意见,做好入党材料、入党程序的审核把关;协助加强对学生党员培养过程及发展程序进行督查,严格履行新党员的入党手续,做好对预备党员的培养、教育、考察和转正工作;协助指导学生党支部做好组织建设、思想建设和作风建设;开展学生党员思想状况调查研究,及时了解反映学生党建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提出加强和改进工作的建议;加强对学生党支部工作的指导和督查,列席党支部发展大会等。
3.特邀党建组织员的选聘程序:党委组织部根据各学生党总支学生人数和学生党建工作实际需要,确定特邀党建组织员职数并下达给各学生党总支。在尊重个人意愿的基础上,由学院关工委和离退休党总支提出推荐名单。各院系根据推荐名单进行双向选择,并上报学院党委组织部门审核,由学院党委批准并颁发聘书。特邀党建组织员由党委组织部和各学生党总支双重管理,日常工作由各学生党总支安排。聘期一般为两年,视工作需要可以连续聘任。
三、切实为做好特邀党建组织员工作提供条件和制度保证
建立和完善特邀党建组织员学习、工作和考核制度,为党建组织员开展工作提供必要条件,是充分调动他们积极性和发挥他们作用、扎实做好大学生党建工作的基础和保证。
要加强特邀党建组织员的学习、培训和交流。通过培训班、学习会、经验交流会、资料赠阅等形式,组织特邀党建组织员学习中央有关文件,通报学院改革发展情况,使他们及时了解国际国内形势、党和国家特别是党建工作的有关方针政策以及各地各高校党建工作的好经验、好做法,以利于特邀党建组织员准确把握工作方向,积极主动开展工作。
要完善特邀党建组织员的工作机制。通过定期工作评议、年度工作研讨、专题工作座谈会等多种形式,分析当前大学生思想状况和学习生活出现新特点,研讨学生党建工作中的新问题、新任务,把握新时期大学生党建工作的规律和特点,增强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要建立特邀党建组织员的考核机制。每年开展一次考核工作,对特邀党建组织员成绩突出的以适当方式予以表扬和奖励。
要为特邀党建组织员的营造良好的工作环境。由各学生党总支对特邀党建组织员给予适当工作补贴,补贴标准自行确定。
附:学生党总支聘请特邀党建组织员名额分配表
中共川北医学院委员会
2011年3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