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院党委、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
按照党校工作计划,定于2005年9月中旬举办第67期、68期“入党积极分子”培训班,分别在西、东区同时开班授课。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加培训的条件
已递交入党申请书并被党支部确定为入党积极分子的学生和教职工。
二、培训内容及方式
主要学习《中国共产党章程》、《入党培训教材》等内容。
采取专题授课、观看录相及个人自学相结合的培训方式,并安排分组讨论和社会实践活动。
三、报名方法
由各总支安排布置报名手续,报名时均需填写《“入党积极分子”培训学员登记表》,各总支汇总后报学院党校。
开学时,每位学员将一寸免冠照片一张(背面写清楚所在部门、学生班级及姓名)交到小组长处。
四、要求
1、学员在学习期间要严格遵守《学员管理条例》,集中精力,认真学习,不得旷课、迟到或早退。
2、培训结束时进行考试,考核合格者颁发结业证书;考试中违反纪律者不予结业、不准补考,并责成所在党总支严肃处理;考核不合格者一年内不能再次参加党校“入党积极分子培训班”的学习。
3、报名时各总支要同时将名单拷贝软盘报党校。截止时间为9月8日(星期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