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院、系、处、馆: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及学院关于国庆节和中秋节放假的安排,10月1日至10月10日放假十天。9月26日(星期六)补上10月7日(星期三)的课程;9月27日(星期日)补上10月8日(星期四)的课程;10月11日(星期日)补上10月9日(星期五)的课程。其余被放假耽误的课程不统一安排时间补课。请各院、系、处、馆注意调整教学进度,安排好教学工作。
另外,放假前后不得随意调课,同时各院系要加强对节前节后教学运行情况的检查,学校也将随时抽查教学运行情况。
特此通知!
教 务 处
二〇〇九年九月二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