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医学系培养目标和要求
一、总体培养目标
培养面向基层、信念执著、品德优良,具有良好人文底蕴、职业素养、自主学习能力、实践能力和创新精神,具备扎实的医学、法医学等方面的基础理论、基本知识、基本技能,能在政法部门、司法鉴定机构等部门从事法医学鉴定、科学研究等方面工作的应用型法医学专门人才。
二、基本培养要求
本专业学生应掌握医学及法医学的基础理论、基本知识和基本技能,具备良好的思想道德和职业态度,为毕业后教育打下坚实的基础,能在公安、政法机关及司法鉴定机构等单位从事法医学鉴定及相关工作。
三、分类目标
思想道德和职业态度目标
(一)树立科学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具有爱国主义、集体主义精神,愿为法医学事业的发展贡献力量。
(二)热爱法医学事业,将公正与科学鉴定作为自己的职业操守。
(三)树立终身学习观念,认识到持续自我完善的重要性,不断追求卓越。
(四)具有吃苦耐劳的品质和承受各种压力的心理素质。
(五)具有团队合作精神和协作开展工作的意识。
(六)具有细致观察和谨慎判断的能力,能够灵活应对各种变化的能力。
(七)具有科学态度,具有理性分析能力、批判精神和创新精神。
(八)树立依法从业的观念,能够依法维护自身的权益。
知识目标
(一)掌握与法医学相关的人文、社会、自然科学基本知识和科学方法,并能用于指导未来的学习和实践。
(二)掌握基础医学、临床医学、法学以及法医学的基本理论和基本知识。
(三)掌握法医学的基本技术和案例分析的思维方法。
(四)熟悉法医学检案和鉴定的基本知识。
(五)熟悉与法医学有关的我国的各项法律法规以及法医工作的政策和规程。
(六)了解法医学学科理论体系形成的概况和特点,了解法医学的应用前景及发展动态。
(七)了解法医学与其它学科的交叉影响和相互关系。
技能目标
(一)具备法医学专业的思维和分析能力。
(二)具备合理运用法医学理论,选择技术和方法进行检验鉴定的能力。
(三)具有自主学习和终身学习的能力。
(四)初步具备出庭接受质证的能力。 (五)具备具备与委托人和被鉴定人进行有效交流的能力、对公众进行法医学知识的宣传教育能力。
(六)具备利用图书馆和计算机和网络等现代信息技术研究法医学问题及获取新知识与相关信息的能力。
(七)具备运用一门外语初步阅读法医学文献的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