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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医学系2018级本科学生转专业工作实施方案

发布日期:2019-03-15 点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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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医学系2018级本科学生转专业工作实施方案

为充分调动和发挥学生的学习积极性,营造有利于人才成长的教育环境,按照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结合学校本科学生转专业的有关规定,特制定2018级法医学系本科学生转专业工作实施方案。

一、 总体要求

坚持“择优选拔,公平、公正、公开”和集体决策的原则,杜绝一切徇私舞弊、弄虚作假行为,各院系要做好工作安排,确保转专业平稳、有序完成。

二、 组织与管理

法医学系成立转专业工作小组,成员为文彬、杜冰、曾恩泉、谢英、伍勇、木尔扯尔、徐冬冬,其中文彬同志为组长,杜冰同志为副组长,办公室设在教务科,负责具体工作。

三、 转专业原则

1.学生报名基本要求:

(1)取得学籍;

(2)所修全部必修课程无补考或重修记录;

(3)身心健康;

(4)遵纪守法,未受到任何处分。

2.为了确保各专业持续稳定协调发展,转出专业的学生原则上不超过本专业同年级学生总数的10%。

3.文科类考生可以转入招收文科类的专业,理科类考生可以转入招收理科类的专业,不得跨类别转专业,具体见下表。临床医学专业定向生不参与转专业。

原专业

可转入专业

麻醉学

(五年制)

医学影像学、口腔医学、临床医学、法医学、眼视光学、眼视光医学、精神医学、药学、医学检验技术、医学影像技术、预防医学、护理学、生物医学工程、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助产学

医学影像学(五年制)

麻醉学、口腔医学、临床医学、法医学、眼视光学、眼视光医学、精神医学、药学、医学检验技术、医学影像技术、预防医学、护理学、生物医学工程、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助产学

口腔医学(五年制)

医学影像学、麻醉学、临床医学、法医学、眼视光学、眼视光医学、精神医学、药学、医学检验技术、医学影像技术、预防医学、护理学、生物医学工程、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助产学

生物医学工程(四年制)

临床医学(五年制)

医学影像学、口腔医学、法医学、麻醉学、眼视光学、眼视光医学、精神医学、药学、医学检验技术、医学影像技术、预防医学、护理学、生物医学工程、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助产学

中西医临床医学(五年制)

护理学、公共事业管理、英语、社会工作、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财务管理、助产学

眼视光医学(五年制)

医学影像学、口腔医学、临床医学、法医学、眼视光学、麻醉学、精神医学、药学、医学检验技术、医学影像技术、预防医学、护理学、生物医学工程、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助产学

精神医学(五年制)

眼视光学、法医学、药学、医学检验技术、医学影像技术、预防医学、护理学、生物医学工程、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助产学

法医学

(五年制)

眼视光学、精神医学、药学、医学检验技术、医学影像技术、预防医学、护理学、生物医学工程、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助产学

眼视光学(四年制)

法医学、精神医学、药学、医学检验技术、医学影像技术、预防医学、护理学、生物医学工程、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助产学

药学

(四年制)

法医学、眼视光学、精神医学、医学检验技术、医学影像技术、预防医学、护理学、生物医学工程、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助产学

医学检验技术(四年制)

法医学、眼视光学、药学、精神医学、医学影像技术、预防医学、护理学、生物医学工程、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助产学

医学影像技术(四年制)

法医学、眼视光学、药学、医学检验技术、精神医学、预防医学、护理学、生物医学工程、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助产学

预防医学(五年制)

法医学、眼视光学、药学、医学检验技术、医学影像技术、精神医学、护理学、生物医学工程、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助产学

护理学(理科)(四年制)

法医学、眼视光学、药学、医学检验技术、医学影像技术、预防医学、精神医学、生物医学工程、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助产学

护理学(文科)(四年制)

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英语、公共事业管理、社会工作、财务管理、助产学

公共事业管理(四年制)

护理学、英语、社会工作、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财务管理、助产学

法医学、眼视光学、药学、医学检验技术、医学影像技术、预防医学、护理学、精神医学、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助产学

英语(四年制)

护理学、公共事业管理、社会工作、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财务管理、助产学

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理科)(四年制)

法医学、眼视光学、药学、医学检验技术、医学影像技术、预防医学、护理学、生物医学工程、精神医学、助产学

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文科)(四年制)

护理学、英语、社会工作、公共事业管理、财务管理、助产学

社会工作(四年制)

护理学、英语、公共事业管理、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财务管理、助产学

财务管理(四年制)

护理学、英语、公共事业管理、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社会工作、助产学

助产学

(理科)(四年制)

法医学、眼视光学、药学、医学检验技术、医学影像技术、预防医学、精神医学、生物医学工程、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护理学

助产学

(文科)(四年制)

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英语、公共事业管理、社会工作、财务管理、护理学

4.休学、保留学籍的学生不参加转专业。

5.2018级本科学生在校期间只办理本次转专业。

6.学生只可选择填报一个转专业志愿。

四、转专业计划

根据各专业师资队伍和实验室等教学资源条件及社会需求,2018级本科学生转专业计划如下表:

专业

可转出人数

可转入人数

麻醉学(五年制)

24

5

医学影像学(五年制)

30

5

口腔医学(五年制)

17

5

临床医学(五年制)

89

20

中西医临床医学(五年制)

21

0

眼视光医学(五年制)

10

5

精神医学(五年制)

16

10

法医学(五年制)

8

5

眼视光学(四年制) 6

5

药学(四年制)

13

5

医学检验技术(四年制)

16

10

医学影像技术(四年制)

15

10

预防医学(五年制)

13

10

护理学(四年制)

53

30

公共事业管理(四年制)

8

10

生物医学工程(四年制)

5

5

英语(四年制)

5

5

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四年制)

8

5

社会工作(四年制)

4

5

财务管理(四年制)

12

5

助产学(四年制)

12

5

五、转专业考核及录取

1.转出考核。以学生第一学期所修全部必修课平均成绩作为学生转出成绩,从高到低按照可转出人数200%确定拟转出学生名单;若学生平均成绩相同,先报名转出学生优先排序。报名时间以邮件时间确定。

转出学生报名方式:通过电子邮件报名,并留下姓名及联系电话,报名电子邮箱:1256557831@qq.com。联系电话:18090557681,伍勇老师。

2.转入考核。转入考核方式为综合面试。录取时按照最终转专业成绩从高到低依次录取,转专业成绩由第一学期所修全部必修课平均成绩(40%),综合面试成绩(60%)组成。

六、公示及结果公布

院系将考核结果提交校转专业领导小组审定,对拟录取的转专业学生由学校统一公示。在公示期内,对公示结果有异议的,以纸质材料实名形式向学校纪委和教务处举报。公示3个工作日后报学校校长办公会审定并报教育厅备案。

七、日程安排

1.法医学系于3月14日17:00前将转专业工作实施细则及转专业工作小组名单报送教务处备案,并向学生公布。 2.学生报名时间:3月15日8:30—18日17:00

3.院系审核报名资格并确定可转出学生名单报教务处,截止时间3月19日17:00。教务处整理可转出学生名单并通过网络公示3个工作日。

4.法医学系转专业转入考核工作,地点:老校区法医学实训基地二楼会议室,时间:3月25日上午9点,如有特殊情况,再另行通知。

5.学校转专业领导小组召开会议,审定各院系拟录取学生名单。

6.公示3个工作日后提交学校校长办公会审定。

7.学校发文公布转专业结果。

八、学籍管理

1.学生在获准转专业文件下达后,在规定时间内到教务处教务科办理学籍异动手续,不按时办理者作弃权处理,不替补空缺计划名额。

2.获准转专业的学生,原专业已学课程要求若不低于转入专业课程,可以免修,否则应当重修;原专业未修课程,应当补修。修读形式以自学为主。

3.获准转专业的学生到转入专业学习后,应当完成转入专业的人才培养方案规定的课程,毕业资格及学位授予按转入专业的标准审核。

4.获准转专业文件下达前学生仍归原专业所在院系管理。

九、工作要求

1.法医学系转专业工作在院系集体领导下进行,接受学校纪检、监察部门全程监督。

2.法医学系要严格按照规定的条件和程序做好选拔工作,严明工作纪律,接受群众监督,保证选拔质量。

3.一旦发现在转专业工作过程中存在徇私舞弊、弄虚作假情况,无论何时查实,都要给予严肃处理并追究责任。

附件:川北医学院学生转系(专业)审批表

川北医学院法医学系

2019年3月14日

川北医学院学生转系(专业)审批表

学号: 填表日期: 年 月 日

姓名

性别

出生日期

政治面貌

院系名称

所学

专业

班级

高考科类

文/理

申请转入专业

签名:

年 月 日

以上由学生填写

转出院系填写

所修全部必修课平均分

所在院系推荐意见

签字:

年 月 日

转入院系填写

所修全部必修课平均分

转专业

成绩

转入考核成绩

院系转专业工作小组意见

签字:

年 月 日

校转专业领导小组意见

签字:

年 月 日

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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