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使学院在突发火灾事故时能统一步调、协同作战,高效有序地做好灭火和抢险救援工作,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结合我院实际,制定本预案。
一、工作方针和原则
坚持“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工作方针,按照学院统一领导,部门依法规范,职工积极参与的原则,贯彻“救人第一”和“快速、高效、合理有序”的指导思想,最大限度地减少损失、降低危害,保障安全。
二、组织机构及职责
为使我院火灾事故现场救援及火灾扑救工作能够快速、高效、有序的进行,学院成立防火指挥部,同时,防火指挥部下设一个前线火灾处置领导小组,负责火灾现场对各工作小组的统一组织、协调和灭火救援工作。
(一)学院防火指挥部
总指挥:院长
副总指挥:分管副院长(副书记)
职责:
1、总指挥全面负责学院灭火救援工作,副总指挥协助指挥。
2、总指挥未到达现场时,由副总指挥代行总指挥领导职责。
3、指挥部在了解火场基本情况后,应立即指挥参加灭火救援的各工作组按照职责分工,迅速到位,各司其职。
4、及时掌握火场扑灭、救援情况,确定采取适当的灭火方案。
5、对有重大影响的火灾情况,指定新闻发言人对外发布信息。
6、协助公安消防部门查破”火案”,确定灾后有关事项的处置工作。
(二)前线火灾处置领导小组
组长:保卫处处长
副组长:保卫处副处长
职责:
1、及时迅速地向总指挥报告火场情况,并向总指挥建议采取灭火作战的方案。
2、指挥协调火灾现场各工作小组的灭火、疏散工作,调配保障火灾现场所需的各种消防灭火物资和其他后勤供给。
3、为保证灭火救援人员的生命安全,根据火场情况,有责任向总指挥建议暂缓或放弃抢险。
4、紧急情况下,前线火灾处置领导小组具有相应的临时处置权。
(三)工作小组
1、通讯联络组
组长:院办主任
成员:院办、宣传部
职责:(1)接到火警后立即通知各工作小组迅速到达火灾现场集结;(2)及时将灭火和救援指令传达到相关工作小组;(3)广播通知全体师生员工,抢险救灾。
2、紧急疏散组
组长:后勤产业处、学生处处长
成员:后勤产业处房产物业服务中心、学生公寓管理中心、产业科,学生处各年级老师,起火责任单位
职责:(1)在确保人员安全的情况下,迅速对火场被困人员引导疏散,对火场贵重物资和妨碍灭火救援的物资进行紧急疏散;(2)配合公安消防人员实施营救。
3、灭火行动组
组长:保卫处消防科、治安科科长
副组长:保卫处消防科、治安科副科长
成员:保卫处、各单位义务消防队、起火责任单位
职责:(1)在领导小组的指挥下,迅速对火场初起火灾进行控制、扑救;(2)协助公安消防部门进行灭火;(3)按照领导小组的安排清理火场,防止死灰复燃。
4、医疗救护组
组长:校医院院长
成员:校医院医护人员
职责:(1)接到火警后,迅速组织医护人员赶赴现场实施救护;(2)紧急情况时,协调联系相关医疗单位部门进行支援。
5、现场保障组:
组长:保卫处消防科科长、副科长、后勤产业处能源管理中心负责人
成员:保卫处职工一名、校卫队成员、后勤产业处能源管理中心职工
职责:(1)在领导小组的指挥下,划定火场警戒范围,保障道路畅通;(2)保障火场所需的消防灭火器材和其它后勤供给;(3)按照领导小组的安排守护疏散物资,封锁火灾现场以待调查。
6、善后工作组
组长:机关一总支书记
成员:计财处、国资处、基建处、保卫处、后勤产业处
职责:(1)在学院防火指挥部的领导下展开火灾损失的评估调查;(2)对因灭火救援负伤、牺牲等人员按有关规定进行安置,表彰。
三、火灾应急处置程序
(一)火灾报警及措施
1、“任何人发现火灾都应当立即报警”,报警方式:火警“119”,同时向保卫处报告。
2、报火警时要保持沉着冷静,做到“五个讲清”,即(1)讲清起火单位名称、地址;(2)讲清起火部位,着火物质;(3)讲清火场有无人员被困,有无有毒或爆炸危险物品;(4)讲清火势、烟雾大小,有无水源和交通道路状况;(5)讲清报警人姓名、电话,以便于联系。
3、“任何单位、个人都应当无偿为报警提供便利,不得阻拦报警。严禁谎报火警。”
(二)接警及处警措施
保卫处接到报警后,必须立即赶赴现场确认火灾险情,视现场火势大小、燃烧物质等组织疏散、扑救,同时立即上报。
(三)现场指挥与组织协调
根据保卫处现场汇报火灾情况,需要启动学院火灾事故现场救援与灭火机制的,前线火灾处置领导小组应在学院防火指挥部的领导下迅速到位,负责火灾现场对通讯联络组、紧急疏散组、灭火行动组、医疗救护组、现场保障组的统一协调与指挥,以保障火灾现场的救援与灭火工作的高效、有序,尽量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四)人员疏散及措施
火灾现场应当坚持“救人第一”的原则,如果发现有人员被困或受到火势的威胁,应在第一时间内进行引导疏散。
1、遇有火灾险情,着火部位的物业管理人员或者楼宇守卫人员必须第一时间检查或者打开所有消防应急疏散通道并保持通道畅通。
2、遇有火灾险情,着火部位的管理工作人员或者教师、职工等必须履行组织、引导在场人员疏散的职责。
3、发现有人员被困,紧急疏散组应当做到:(1)保持镇静,通过广播或者喊话等方式向被困人员告知最佳疏散路线、疏散方法及疏散过程中的注意事项;(2)按照分工,组织工作人员有序地进行引导疏散,防止惊慌造成挤伤、踩踏等事故发生;(3)火场外工作人员随时观察火场建筑情况,留意未撤出火场的被困呼救人员的位置和数量,为公安消防人员的营救提供准确的信息。
4、人员疏散按照“伤、病、儿童、老人、其他人员”的顺序进行;建筑物内楼层疏散按照先着火楼层,再楼上、楼下,最后其它楼层的顺序进行。
5、公安消防人员到达现场后,紧急疏散组必须服从公安消防人员的指挥,协助公安消防人员实施营救。
(五)火灾扑救及措施
校内火灾扑救应当坚持“快速、高效”和“先控制,后扑灭”的原则。
1、火灾初起,现场人员应当立即使用配置的消防灭火器材进行灭火或控制火势,并及时报警。
2、火灾现场如以下物资:(1)能够扩大火势或易燃易爆有毒物资;(2)贵重物资;(3)影响灭火的物资,应当迅速疏散,防止被引燃引爆或影响救援灭火行动的开展造成更大的损失和危害。
3、一旦发生火灾事故,应当立即对起火建筑及周围断电断气,保障供水。安装有自动消防设施的火灾现场,要立即开启相关设施,并利用消防广播通知人员疏散。
4、根据现场火势大小,分梯队组织灭火力量进行火灾扑救,第一梯队由保卫处职工、责任单位人员等组成,负责对初起火灾进行扑救;第二梯队由前线火灾处置领导小组调集义务消防队等应急力量组成,负责扑救火灾和控制火势;第三梯队由公安消防队伍和学院按有关规定程序商请的当地驻军、预备役部队等支援队伍组成,负责对火灾的扑灭。
5、明火扑灭后,应及时组织灭火行动组的扑火人员清理残余火种,彻底清除隐患。
6、清理火场后,应及时组织清点人员,有秩序、分批次地将灭火人员撤离火灾现场,但要留足人员在现场看守8小时以上,防止死灰复燃。。
(六)人员救治及措施
1、医疗救护组接到通知后,应当迅速组织医务人员携带救护用品赶赴火灾现场,对火场受伤人员实施紧急救护。
2、视现场情况,必要时应立即请求相关医疗单位、医疗部门协助支援。
3、如有重伤等危急情况,应迅速送往医院抢救治疗。
4、做好受灾人员的心理调节和安抚工作
(七)现场保障及措施
1、现场保障组接到火警后,应立即按要求划出火场警戒范围,控制无关车辆、人员进入火场,通知火场周围车辆和人员迅速离开现场,必要时实施交通管制。
2、安排人员到单位门口、主要路口引导消防、救援车辆进入火场,并提供现场的消防水源点等信息。
3、安排人员保障着火建筑及周围消防设施的持续供水,并及时切断火场的电源、燃气等。
4、安排人员对疏散出的各种物资进行守护,防止遗失或者引燃引爆。
5、火灾扑救后,按指挥部的要求封锁火场,等待相关职能部门核查损失,等待公安消防部门等对火灾现场进行勘查工作。
四、善后处置
1、火灾扑灭后,在指挥部的领导下,善后工作组应当迅速及时进入现场对着火部位的建筑、资产、财务等损失情况进行评估,对人员伤亡情况进行统计,并及时上报学院。
2、对因扑救火灾负伤、致残或者牺牲的人员,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妥善处理。对扑火有功的单位和人员,建议由学院或部门给予荣誉或物质奖励。
五、”火案”查处
1、对一般小型火灾事故,由学院职能部门进行事故调查,调查结果上报学院,对事故责任人按有关规定给予处分或处罚。
2、对较大、重大、特别重大火灾事故(案件),由公安消防部门依法进行调查侦破,依法追究惩处肇事者或责任人,处理结果由保卫处及时上报学院。
3、”火案”的查处应当遵循“四不放过”的原则,即原因不查清不放过、责任人不处理不放过、不落实整改不放过、不吸取教训不放过。
六、新闻报道
1、对学院火灾事故的新闻报道必须严格按照学院有关规定和要求进行,新闻媒体派记者到火灾现场采访,需经学院防火指挥部和前线火灾处置领导小组的批准。
2、记者在采访中要严格遵守宣传纪律,服从现场指挥,不得妨碍火灾扑救工作。
3、对有重大影响的火灾情况,按有关规定由指挥部指定的新闻发言人进行发布。
七、要求
全院各单位、各部门要根据本预案,结合自身实际情况,制订本单位本部门的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并按要求至少每半年进行一次消防演练。消防演练时,应当设置明显标志并事先告知演练范围内的人员,避免引起慌乱。
八、本预案自二00九年五月二十日起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