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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共卫生学院2025级普通全日制本科学生转专业工作实施细则

文:余莹 审核:高晓凤 来源:公共卫生学院 发布日期:2025-09-30 点击:

根据《川北医学院普通本科学生转专业工作实施办法》(以下简称《转专业工作实施办法》)和《川北医学院2025级普通全日制本科学生转专业工作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学校工作实施方案》)精神,结合我院实际情况,特制定2025级普通全日制本科学生转专业工作实施细则。

一、工作小组组成与职责

(一)组成人员

为确保转专业工作公平、公正、公开开展,经学院研究决定,成立转专业工作小组,具体组成如下:

组 长:高晓凤 学院党总支书记、院长

副 组 长:王翠翠 学院党总支副书记

刘振中 学院副院长

小组成员:任欣宜 学科生科长

余 莹 教务科副科长

吴汉奇 2025级1-2班班主任

李韵婷 2025级3-4班班主任

工作小组共计7人。

(二)主要职责

1.统筹规划学院2025级转专业工作全流程,审议并确定《公共卫生学院2025级转专业工作实施细则》,明确申请条件、审核标准、考核方式、录取规则等关键内容。

2.组织开展拟转出学生资格审核工作,对学生提交的《川北医学院转专业申请表》进行复核,确定符合转出条件的学生名单。

3.监督指导转入考核工作,确保考核公平公正。

4.负责转专业工作相关材料的整理归档,以及与学校教务处等相关部门的对接协调,确保转专业后续手续顺利办理。

二、转出工作流程

(一)转出条件

申请转专业学生除须符合《转专业工作实施办法》第二章第四、五、六条之规定外,所修全部必修课程应无补考记录,且学分绩点在本专业排名前50%(含50%)。符合《学校工作实施方案》的规定,签订有正式定向协议的本科学生不得转专业;临床医学(卓越医生班)可以转出,不接受其他专业转入。

(二)转出计划

根据《学校工作实施方案》,预防医学专业2025级本科可转出人数为13人,仅限高考首选科目为 “物理” 的学生申请,可转入专业范围详见表1

(三)转出工作步骤

1.学生报名时间:2026年2月28日-3月2日下午3:00,将纸质版《川北医学院转专业申请表》交到学院教务科办公室(临江书院1号楼北206)。

2.学生科负责审查学籍(是否休学)、受处分情况、是否符合可转专业规定。

3.教务科负责审查学生成绩、核算绩点,拟定拟转出学生名单。

4.工作小组组长签署意见。

5.2026年3月2日下午4:00,教务科将拟转出汇总表和转专业审批表报教务处,教务处审核后公示。

三、转入工作流程

(一)转入条件

申请转专业学生除须符合《转专业工作实施办法》第二章第四、五、六条之规定外,所修全部必修课程应无补考记录,且学分绩点在本专业排名前50%(含50%)。符合《学校工作实施方案》的规定,签订有正式定向协议的本科学生不得转专业;临床医学(卓越医生班)可以转出,不接受其他专业转入。

(二)转入计划

根据《学校工作实施方案》,预防医学专业2025级本科可转入人数为7人,具体专业同表1(首选科目物理)。

(三)转入工作流程

1.院系按照必修课程平均学分绩点由高到低的顺序核定拟转入名单。

2.院系转专业工作小组审核、签署意见。

3.2026年3月9日下午4:00前,将拟转入名单报送至教务处,教务处审核后公示。

四、试读流程

自公示拟转入名单之日起两周内,拟转入专业学生可到拟修读专业进行试读,试读期间可提交放弃转专业申请。学生试读结束后,学校校长办公会审定转专业学生名单,教务处将转专业学生名单上报学信网备案。

五、工作纪律

1.我院转专业工作在工作小组集体领导下进行,接受学校纪检、监察部门全程监督。

2.我院工作小组要严格按照规定的条件和程序做好选拔工作,严明工作纪律,接受群众监督,保证选拔质量。

3.一旦发现在转专业工作过程中存在徇私舞弊、弄虚作假情况,无论何时查实,都要给予严肃处理并追究责任。



公共卫生学院

2025年9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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