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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有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处科室职责

阅读次数: 日期:2021-06-09

国有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工作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和上级主管部门有关国有资产和实验室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规、方针政策,结合学校实际制定、完善国有资产和实验室管理的相关规章制度,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

二、负责学校国有资产总账的管理,指导监督归口管理部门完成国有资产账、卡、物的建立、核查和管理工作。

三、负责全校国有资产数据汇总、整理和上报。

四、负责学校公用房(不含住房和教室)、土地、教学科研设备、行政设备、家具、教学科研专用试剂、低值耐用品、易耗品管理工作。

五、负责组织上级部门及学校安排的国有资产清产核资工作。

六、负责对闲置资产进行开发利用,负责统一监督管理学校国有资产的出租出借工作。

七、负责学校国有资产信息化平台的建设与管理。

八、负责学校大型仪器设备开放共享信息化平台建设与管理。

九、负责学校实验室安全管理。制定完善学校实验室安全规章制度,统筹组织实验室安全教育培训,开展实验室安全督查,推动安全隐患的整改。

十、负责学校实验室管理信息化建设。

十一、负责学校实验室场地和资产的统筹管理。

十二、完成上级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综合管理科工作职责

一、负责协助部门领导开展处内党建工作。

二、负责国资委办公室日常工作;负责召开国资委会议的准备工作,协调国资委各成员单位议题收集整理、征求意见并整理会议纪要。

三、牵头制订处内管理制度和办法。

四、根据各科室的工作情况汇总拟定国有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的每学期工作小结和计划、年度工作计划、年终工作总结。

五、负责部门组织的会议通知、会议记录等工作。

六、负责部门运行经费管理和报销工作。

七、负责部门对外联络、文化宣传、印章管理、公文起草、文件管理、资产管理、网站建设及后勤保障等工作。

八、协助处领导协调处内各科室工作。

九、完成处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国有资产管理科工作职责

一、指导和监督检查校内各二级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工作。

二、按学校国有资产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负责学校国有资产的统计报表,及时上报或提供有关资料数据。

三、负责组织学校国有资产的清产核资,产权登记工作。

四、负责对学校国有资产验收入库、登记、建帐、建卡及数据库管理,防止国有资产流失。

五、负责办理国有资产的报废、处置等核实、报批工作。

六、对公有用房进行监督管理,提高房屋的使用效率。

七、负责组织学校国有资产管理相关人员的业务学习和工作交流,不断提高资产管理人员的业务素质和管理水平。

八、协助设备运行管理科做好设备购置计划工作。

九、负责国有资产库房管理工作。

十、负责国有资产信息化平台建设与管理。

十一、完成处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设备运行管理科工作职责

一、根据各部门教学科研行政计划申请,配合易耗品的采购,确保办公、教学科研的正常运行。

二、负责指导和督促检查各二级单位低值易耗品管理及使用工作。

三、负责管理教学科研设备、行政设备、家具的维护维修工作。

四、负责收集各部门校内项目(仪器设备类)的申报材料并牵头组织仪器设备类项目初步论证工作。

五、牵头制定学校设备购置计划,填报设备购置计划表。

六、负责学校大型仪器设备开放共享信息化平台建设与管理。

七、负责大型仪器设备绩效评价建设。

八、完成处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实验室管理科工作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及上级主管部门有关实验室管理的方针、政策、法规及相关标准,结合我校具体情况,制定实施细则。

二、建立健全实验室管理的各项规章制度并不断加以完善,检查督促各实验室规章制度建设及执行情况,进行实验室规范化管理。

三、统筹学校实验室安全管理工作,协调各二级部门共同做好相关实验室的安全管理工作的基础上,做好安全督导、事故应急处置和调查处理工作。

四、统筹实验室管理方面宣传、教育、培训工作。

五、负责教学科研用剧毒药品、易燃易爆品等危险化学品的初审、申购工作。

六、负责学校实验室管理信息化建设。

七、协助设备运行管理科做好实验室设备项目、维修的审核工作。

八、负责实验室危险废弃物的回收、临时储存、处置等工作。

九、完成处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