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单位:
为做好寒假期间实验室安全防范及实验室和危险化学品使用管理工作,确保实验室环境与设施安全,根据学校安全稳定和疫情防控工作相关要求,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和强调如下:
一、总体要求
各单位要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谁主管,谁负责”和“谁使用,谁负责”的原则,提高安全责任意识,加强对所属人员的安全教育,将安全责任落实到人。加强对实验室仪器设备(特别是大型、精密、贵重仪器设备)、压力容器、毒麻药品、危险化学品等的管理,认真查找并消除安全隐患,确保人员、实验室及仪器设备安全。
二、实验室安全工作
放假前,各二级单位须组织一次对所属实验室的全面安全检查,加强对本单位重点、关键和隐患多发等部位的检查,并采取切实有效的安全管控措施,确保一切危险源(点)的安全、可控。
1.所有人员离开实验室前务必做好“四防”工作,即防火、防盗、防破坏、防灾害事故,做好“四关”工作,即关好门窗、水、电、气;
2.各单位要结合实际情况,排定假期值班表,落实值班制度,明确值班职责,增强值班人员的责任意识,做好值班记录,发现情况,及时报告,妥善处置,定期进行安全巡查,真正做好实验室安全管理工作;
3.各单位做好进出实验室人员的信息登记、实验室日常运行各项记录,对留校实验人员做好实验室安全教育。实验人员应遵守学校疫情防控期间的相关规定,严禁在实验室从事与实验无关的活动,严禁在实验室饮食和留宿,严禁违规使用电器,并做好个人防护;
4.寒假期间不再使用的实验室,各单位检查后将仪器设备电源、水源及通风设施关闭;
5.寒假期间加强对危险化学品储存柜、特种设备及气瓶存放点、废液收集点、贵重仪器存放地等重点部位的安全管理,采取有效的物理防范和技术防范措施,严格做到专人负责及使用登记制度,确保处于安全可控状态;
6.实验室内残留及未用完的化学药品必须妥善保管,废弃物要严格按照学校相关规定进行处置。
三、实验室使用管理
1.寒假期间,各实验室原则上实行封闭管理。因科研工作确需开放的科研实验室,坚持“谁使用,谁负责;谁签字,谁负责”原则,由使用人提出申请,经二级单位主要负责人签字同意后,由二级单位统一汇总填写《川北医学院假期实验室使用申请备案表》(见附件)于1月10日前报国有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实验室管理科备案,未备案实验室寒假期间禁止开放。使用人申请材料由院系自行保存。
2.经批准开放的实验室,必须坚持“生命至上,安全第一”的原则,对有安全风险的实验项目,必须由实验室归属单位进行实验项目风险评估,在各类防范措施满足后方可进行实验;实验时指导教师务必在场,同时做好实验废弃物、废液等存放管理工作。
四、危险化学品管理
请各单位对实验室储存的管制类危险化学品、特殊资质药品以及其他危险化学品进行全面清点整理。国有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将于1月11日(星期三)上午9:00—11:30对所有的管制类危险化学品、特殊资质药品以及其他危险化学品进行统一回收和保管。如寒假期间确有需要使用的,请使用单位将使用药品清单报国有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审批。
联系人及电话:宋老师 15882675880 (65580)
罗老师 18398455628 (65628)
张老师 13890862525 (662525)
附件:川北医学院假期实验室使用申请备案表
国有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
2022年12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