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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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催办2020年度新增固定资产清查工作的通知

阅读次数: 日期:2021-06-08

学校各二级单位:

2020年度新增固定资产清查工作是2021年学校资产管理重点工作之一,将纳入各部门2021年国有资产管理工作年度考核。

根据国有资产管理处2021422日“关于开展学校2020年度新增固定资产清查盘点工作的通知”的相关内容,各单位应在202164 日前完成清查工作,提交《2020年新增固定资产清查盘点报告书》和《2020年部门新增资产明细表》,并完成固定资产标签的粘贴。截至202168日,尚有部分单位未完成相关工作。请以下未完成自查工作的单位务必于202161117:30分之前将明细表及报告书报送至国有资产管理处。

未完成清查工作的单位:

校区置换与建设工作推进办公室、校地合作处、党委办公室、 组织部、纪委办公室、宣传部、人事处、教务处、学生工作部、科技处、保卫处、校医院、研究生处、离退休办、临床医学系、护理系、口腔医学系、学报编辑部、形态学研究所、肝胆胰研究所、药学院、精神卫生学院、体育部。

国有资产管理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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