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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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22年校内专项(设备、软件)项目及常规设备配置申报的通知

阅读次数: 日期:2021-07-09

各单位:

为进一步做好资产管理与预算管理,加强学校资产配置的科学性,按照学校《川北医学院专项建设管理办法(修订)》(川北医发[2020]45号)文件要求,以及发展规划处《关于做好2022年学校专项立项申报工作的通知》精神,设备、软件类校内专项项目申报由国有资产管理处负责归口管理。请各单位根据自身工作实际及发展需求,结合学校事业发展要求,做好2022年校内专项(设备、软件类)项目及常规设备配置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时间安排:

1、申报时间:从本通知下发之日起至2021年9月12日,过时不再受理。

2、评审时间:2021年9月24日前教学、科研、信息类项目由教务处、科技处、现代教育技术中心组织完成二次论证评审,并将结果报国有资产管理处;国有资产管理处组织完成保障类项目二次论证评审。9月30日前国有资产管理处从合理科学配置资产角度组织完成对结果的论证研究,并将论证结论报发展规划处。

二、申报要求:

1、项目申报:按要求认真填写《川北医学院校内专项建设项目申报书(设备、软件类)》(下称“申报书”)、《川北医学院大型仪器设备购置论证报告(单台件十万及以上教学、科研类设备)》(下称“论证报告”),并做好项目及设备论证工作。

2、常规设备配置申报:做好2022年行政办公设备及家具、常规教学设备、常规科研设备的申报。请各单位根据资产存量做好充分论证,将申购计划分类填入《行政办公设备及家具申报表》、《常规教学设备申报表》及《常规科研设备申报表》。本次申报后原则上不再接受零星申报。

3、请各单位于2021年9月12日前将相关申报书及表格纸质版报送至国有资产管理处设备运行科,电子版通过OA发送至何冠军处。

联系人:何冠军   联系电话:13990716505

4、温馨提示:申报书和论证报告格式有更新,请填写时注意。


附件:1.川北医学院校内专项建设项目申报书(设备、软件类)

2.川北医学院大型仪器设备购置论证报告(单台件十万及以上教学、科研类设备)

3.川北医学院2022年行政办公设备及家具申报表

4.川北医学院2022年常规教学设备申报表

5.川北医学院2022年常规科研设备申报表


国有资产管理处

2021年7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