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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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学校大型精密仪器运行情况专项检查的通知

阅读次数: 日期:2021-05-06

学校各二级单位

为加强学校大型精密仪器设备使用和管理,有效推进大型精密仪器设备开放共享,提高仪器设备的管理水平和使用效益,学校近期将对大型精密仪器设备管理和使用情况进行专项检查。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范围

全校单台(件)原值20万元及以上的大型精密仪器设备的管理和使用情况。

二、检查内容

1.设备管理情况

主要检查管理人员落实情况,设备放置场地及设备完好、安全管理情况,设备标签张贴及时规范情况等

2.设备使用、维护维修情况

主要检查仪器设备开机时数、使用记录、维护维修记录等情况。教学设备需提供开设的课程、实验项目、实验学时、实验学生专业班级及人数等资料;科研设备需提供服务的科研项目、产出的成果等资料。

三、检查要求

资产管理工作已经纳入部门年度目标任务,同时资产管理工作也是单位主要负责人经济审计的重点内容之一,各单位务必高度重视此次专项清查工作,确保及时填报有关表格,不得迟报、漏报、瞒报。各二级单位应成立专项检查领导小组,统筹安排此次专项检查工作,二级单位主要负责人为此次检查工作第一责任人安排落实专人学校国有资产管理系统进行数据核查核查本部门单台件20万及以上设备是否“账账相符、账实相符、账卡相符”并对照检查内容对设备管理、使用、维护维修等情况进行自查有关工作安排如下:

1.2021年5月5日前各部门在上次闲置资产清查的基础上按照本次专项检查内容再次进行自查,并将自查表(见附件1)及自查报告纸质件(见附件2)和电子档报送至国有资产管理处设备运行科。

2.2021年5月6日—2021年5月21日国有资产管理处将组织相关人员按照自查表设备清单,以部门为单位逐项进行检查。

联系人:何冠军        联系电话:66505  13990716505

附件1:单台(件)原值20万及以上大型精密仪器设备运行情况自查表

附件2:自查报告格式

附件3:大型精密仪器运行情况专项检查时间安排表

 

          国有资产管理处

         2021年4月25日

相关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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