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阅读次数: 日期:2020-06-17
学校各部门、各单位:
根据《关于做好2021-2023年学校专项立项申报工作的通知》(川北医发规﹝2020﹞1号)的要求,2021-2023年校内专项设备类项目申报时间于6月15日截止,国资处再次温馨提示各部门,如有设备类项目需求,请尽快按照要求报送。此次报送内容为2021-2023年的新增需求,急需设备请按照相关要求办理。
联系人:何冠军 联系电话:3352619(办公)
国有资产管理处
2020年6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