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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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进一步推进国有资产清查工作的通知

阅读次数: 日期:2019-04-03

学校各部门、各单位:

根据《关于印发< 川北医学院2018年国有资产清查工作方案>的通知》(川北医办[2018]12号)的相关精神,2019年将继续推进开展国有资产清查工作。2019年上半年清查工作时间表安排如下表。国资处可能会根据清查进度调整时间,请各部门提前做好部门国有资产自查工作,安排好部门国有资产管理员配合完成国有资产清查工作,并于48日之前,将配合国有资产清查的国资员单名及联系方式通过OA报送到国资处罗文兴老师处。

清查日期

清查部门

41-44

免疫学与分子生物研究所、药物研究所、神经疾病研究所、肝胆胰肠研究所

48-412

形态学研究所、医学影像学研究所、转化医学研究中心、校地合作处

415-419

风湿免疫研究所、肛肠疾病研究所、组织工程与干细胞研究所、采购与招投标管理中心

422-430

基础医学院、体育部、临床医学系

55-510

影像医学院、护理学院、医学检验系

513-517

眼视光学系、口腔医学系、药学院、预防医学系

520-524

法医学系、麻醉学系、外国语言文化系、管理学院

527-531

国际教育交流学院、继续教育学院、马克思主义学院、外事办

62-66

第二附属医院、司法鉴定中心、健康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联系人: 罗文兴   电话:3352618  63669

 

                                      国有资产管理处

                                       20194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