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太阳城部分公用房重新规划调整的公告
校内各单位、各部门:
为加强统筹协调,优化资源配置,推进校内专项建设,结合学校实际,现将学校高坪校区太阳城部分公用房规划调整如下:
一、预防医学系、影像学院、口腔医学系、中西医临床医学系、护理学院、药学院、眼视光学系、医学检验系、麻醉学系学生科(原405、406、407、408、409、410、411房间)规划调整至209、210、211、212、213、215、216房间;
二、406、408、410、411规划用于管理学院财务管理专业实验室建设;
三、412(闲置房)、413、414(团委琴房)、415(团委美宣美工处)、416(保卫处学生义务消防队)房间规划用于心理咨询室建设,419、420、421房间规划用于心理团体活动室与精神医学实验教学平台共享共用;团委琴房(413、414房间)调整至202房间;
四、203、204、405、407、409房间学校统一回收。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私自占有学校现有闲置公用房,如确因部门发展需要新增和调配公用房,必须严格履行报批程序,特此公告。
国有资产管理处
2019年4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