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来源:管毅 阅读次数: 日期:2009-04-01
根据学院“关于2009年清明节放假的通知”文件要求,现安排国资处相关事项如下:
一、清明节放假时间为4月4日至6日(星期六至星期一),共3天。其中,4月4日(星期六、农历清明节当日)为法定节假日,4月5日(星期日)照常公休,4月4日(星期六)公休日调至4月6日(星期一),4月7日(星期二)照常上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