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
为确保新学期教学科研实验安全有序进行,维护校园安全稳定,现就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检查内容
1.实验室场所环境维护,包括场所卫生、水电基础设施、消防设施等;
2.化学品全生命周期安全管理情况;
3.实验试剂及耗材准备情况以及实验室仪器设备运行情况。
二、检查安排
1.单位自查。各单位于2月23日(本周日)前完成自查。
2.学校检查。学校将会对实验室安全开展现场检查。
三、工作要求
各单位务必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增强责任意识,切实抓好开学时段实验室安全管理工作。对自查中发现的问题建立安全隐患台账,对安全隐患进行及时整改,明确整改责任人和整改完成时间,并按期复核落实。
国有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
2025年2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