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12日,国有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在本处会议室召开学习会,集中学习《四川省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办法》《四川省省直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办法》,会议由鲜颖主持,全处职工参加。
国有资产管理科副科长冯秀清从资产配置、资产使用、资产处置、基础管理等方面详细解读两《办法》,并结合工作,与大家特别分享了学习《四川省省直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办法》对省直各单位各类资产管理的理论指导和实践操作意义之心得。
学习会认为两《办法》是解决国有资产管理问题和提升管理水平的政策依据;会议要求全处职工要在冯秀清副科长解读的基础上逐字逐句,原原本本的学习两《办法》,在实际工作中,加强学校资产的配置、使用、处置、绩效和监督管理;职能科室要结合两《办法》精神和学校实际,牵头修订学校现有国有资产管理办法。
《四川省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办法》《四川省省直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办法》(川办发〔2023〕20号)由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分别对行政单位、事业单位以及省直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如何配置、使用、处置等方面作出了明确的管理规定,两个办法均于2023年8月1日起施行。